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30621446198998E
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
( 2025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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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名 称 |
岳阳县水运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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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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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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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单位 法人 证书》 登载 事项 |
单位名称 |
岳阳县水运事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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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旨和 业务范围 |
参与拟订水路交通发展规划、技术规范相关事务性工作;协助编制和参与实施港口、地方航道、水路运输等专项规划;负责水上交通通航秩序、港口码头及其作业污染水域管理等行政辅助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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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 所 |
岳阳县荣家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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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胡安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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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办资金 |
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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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来源 |
非财政补助(经费自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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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单位 |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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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 损益 情况 |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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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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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
3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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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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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条 例》和 实施细 则有关 变更登 记规定 的执行 情 况 |
我单位今年以来登记事项未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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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展 业 务 活 动 情 况 |
2025年度,我单位在胡安湘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现将履职情况公示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党的建设:2025年,中心支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一是落实“三会一课”,加强理论学习,每月开展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发展新生力量,强化队伍建设,本年度发展新党员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一名;三是狠抓作风建设,2025年是中心作风建设年,中心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求、开展了专项整治,违规吃喝整治等专项活动,并每周由中心班子成员带队开展不定期考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进一步改进干部职工工作作风。 (二)安全环保:1.常态巡查:中心年初制定了巡航检查工作方案,按照要求开展各类水域巡航168次、港口企业检查86次、南套采砂船集中停靠点巡查36次、新墙河岸线巡查36次、桥梁巡查12次、整治隐患210余处、移交违法违规线索14条、发布灾害天气预警信息150余次、发布停航通知8次。2.渡口渡船:常态化落实渡口监控值班制度,现场巡查渡口180渡次,渡船178艘次,下达文书32份,张贴八不准宣传资料150余份,发现并整改隐患80处。协助完成14艘渡船智能监控安装,备案渡船航线变更1处,申请报废标渡船1艘,督促乡镇辞退超年龄渡工3名,指导聘用新渡工2名。3.行业管理:认真吸取其他地域发生的重大水上交通事故教训,积极强化行业安全监管,组织辖区内港口、码头和服务企业开展警示教育,并结合暑期汛期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排查工作,录入辖区港埠企业、客渡船以及普通货船信息,督促港埠企业和船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并整改隐患54起。组织岳阳赢淼船务有限公司、库区乡镇船管员和渡工等30余人参加市水运事务中心水运从业人员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规范。4.船舶集中停靠:(1)采砂船集中停靠点:巡查36次,采砂船GPS信号故障维护50余次,更换GPS定位系统4台,GPS定位续费35艘,动火作业备案5次,移交安全隐患2起。(2)运砂船临时集中停靠点:完成2025-2026年度警示标志维护政府采购,督促维护单位做好警示标志日常维护,确保警示标志有效工作,更新航标1艘。5.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开展接收企业常态化监督检查12次,组织季度考核2次,截至当前,已接收、转运、处置船舶生活垃圾1405艘次,12.96吨;生活污水1286艘次,795.18吨;含油污水641艘次,973.21吨。第一合同年度服务已完成,第二合同年度服务合同已于5月9日签订,目前已按合同要求开展接收工作,本年度已累计拨付船舶污染物免费接收工作经费100.6万元;6.应急救援:本年度接事故报案13起,成功实施苏盛华8999号搁浅险情救援。参加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组织的水上救援相关科目的应急演练。联合县航道处、中铁建大桥局、湖南清源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有限公司、岳阳保畅通水上运输有限公司、岳阳赢淼船务有限公司等单位就船舶碰撞、施救与水上人命救助,水域污染控制和船舶救助两个项目开展了水上交通应急演习。 (三)项目建设:1.四级航道建设工程:(1)完成四级航道10艘施工船舶办理水上水下作业许可前期审批手续资料审核,督促业主单位和建设单位落实安全和环保主体责任,开展10次安全专项检查;(2)积极开展航道建设省补资金申报工作,目前项目已完成一阶段疏浚工程的52%工程量,申请补助资金共计9436.67万元,申请资料通过顺利第三方评审后经厅造价站和省水运事务中心初审并报送省交通运输厅进入最后审核阶段,已进入2026年省厅水运项目奖补资金拨付计划;2.便民交通码头:由湖南清源环保船舶污染物接收有限公司建设的便民交通码头共计投入资金804万元,11月26日,经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通过竣工验收后,我中心按进度核实拨付奖补资金130万元。3.港农码头建设工程:督促业主单位办理相关建设审批手续,已基本完成各相关部门报批,已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实施挡土墙建设及港池清淤工程。4.鹿角渔港码头:已协助县农业农村局对接市局取得鹿角渔港泊位建设关于批复相关问题的复函,明确了泊位性质,通过了环保部门的评审。5.水上应急救援基地:10月份,中心主动腾空应急救援基地选址点,将工作趸船从交通综合码头移至清源便民交通码头,为项目落地做好准备。同时积极与市水运事务中心加强对接,共同谋划建设方案,目前省市正在调整建设规划,争取2026年启动项目建设前期审批程序。6.电化洞庭湖工程:根据我县水域实际情况,该项目经过中心不懈努力,多次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科学实际的献言献策,现已确定选址在中洲乡南套水域为电化洞庭项目充电趸船停靠点。 (四)上级交办:1.新墙河滞留船舶处置:按照上级指示和防汛工作要求,我中心对滞留船舶采取上门走访的方式联系协调各船主召开新墙河滞留船舶拆解工作会,按政府指令和各部门要求明确拆解方案和补助政策,督促船主自愿完成7艘船舶拆解,发放滞留船舶拆解补助资金135万元。同时投入资金20余万元,在处置现场设置围油栏、放置吸油棉、工作船以及运输车辆,做好现场安全和环保的应急工作,确保处置过程安全、环保、高效。2.“三无”船舶整治:按县政府和局党委工作部署,6月份我中心牵头、县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配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三无”船舶非法载客整治工作,制订专项工作方案,24小时在东洞庭湖水域、岸线开展联合巡航,共查获“三无”船舶2艘,移交2人至执法部门。 (五)执法改革:执法改革工作,我中心划转18名工作人员至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并主动对接后续各项工作,理清事项事权,除明确东洞庭湖、新墙河执法事权和库区渡口渡船执法监督事项以外,同时坚决落实局党委指令,向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移交了两层半办公用房。 (六)巡察整改:县委第二巡察组为期两个月的巡察期间,我中心积极配合巡察各项工作要求,主动查摆问题,刀刃向内,刮骨疗伤,并对照整改工作要求,对标对表推进问题整改:对违规发放的信访、安监补贴共计8400元已全部退回;对未应扣尽扣的21.97万元个人社保基金,予以补缴;对长期请病假的三性用工杨某予以退回并终止劳动关系;对巡察指出其他问题已按要求推进整改,并查漏补缺,完善中心管理制度,改进工作模式,进一步提高中心各项工作的效率。 (七)强化保障:执法改革后,中心财务运行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为保障工作有序开展,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团结一致,开源节流,对内加强管理,对外积极引资,确保全年工作正常运转:1.充实钱袋子:主动对接相关部门,积极争资引资弥补经费缺口,争取新墙河滞留船舶处置工作经费20万元,部门工作协调费8万元,催收原办公楼腾让费15万元。并且将采砂、运砂船舶集中停靠点管理维护费用纳入2026年年度财政预算,有效缓解经费压力。2.过好紧日子:优化人员结构,将三性用工及临聘人员从15人精简至6人,有效压缩非财政供养人员经费支出;调整装备位置,将中心水上交通应急救援室的工作趸船和巡航艇整体迁移至便民交通码头固定锚泊,改变过去根据水位涨落的靠泊方式,降低了工作船舶的日常运维成本;整合后勤资源,将原有三个食堂合并为机关一个食堂,大幅度缩减了伙食费及其他开支。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人员配备不齐:执法改革人员转隶后,中心现有职工34人(男19人,女15人),其中50岁及以上职工21人,人员队伍结构明显老龄化,不能迅速响应工作。且缺少海事、港航专业技术人员以及财务人员,需增加2到3名专业技术人员,加强队伍力量。 (二)经费严重不足:中心海事事务性工作任务繁重,执法改革后非税收入为零,加之财政零基预算两次共核减中心工作经费近200万元,经费出现巨大缺口,对各项工作开展带来了严重影响。 (三)部门职责不清:东洞庭湖执法改革完成后,水上交通234项海事行政执法工作由县东洞庭湖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接,我中心承担行政辅助、技术支撑等方面工作。因部门间存在理解偏差,在港口码头管理、水运建设项目管理等职责职能方面,执法部门推诿现象严重,水上交通安全和环保管理形势严峻,需进一步厘清涉水部门的职责职能,明确权属范围。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理论学习,提高思想政治水平,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二)严守安全环保底线,做好本职工作,切实扛牢“守护好一江碧水”政治责任。 (三)大力推进项目建设,把握好“十五五”,加快推进在建水运项目,积极谋划水运新项目,补齐水路运输短板,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新水源。 (四)积极参加培训,引进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掌握水运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业务服务水平。 (五)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工作。 四、事业单位办企业情况:我单位未开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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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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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 效 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 况 |
1、未涉及绩效和受奖惩情况; 2、未涉及诉讼情况; 3、未涉及投诉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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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捐赠 资助及使用 情 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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