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持续推进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全面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护旅发防事故保安全”攻坚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坚决克服麻痹思想、松劲情绪,一环扣着一环防,一天接着一天守,以坚决杜绝和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坚决防控一般事故、坚决防止自然灾害导致人员伤亡为目标,以深入推进安全强基固本攻坚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安全责任,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为“七个岳阳”建设和第四届湖南省旅游发展大会顺利举办营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环境。
二、重点任务
“护旅发防事故保安全”攻坚行动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安全强基固本攻坚、城市运行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大行动”为抓手,充分发挥“三个指挥部”和“十五个领域安全生产专项工作机制”职能作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确保将事故隐患消除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一)强化社会面火灾防控。紧盯小餐馆、大排档、宾馆酒店、民宿客栈、大型商业综合体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多合一”“九小场所”等重点部位,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持续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两电”、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和建筑外墙保温材料专项整治,严防亡人和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县消防救援局牵头,县消防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二)强化旅游市场安全防范。严格落实景区景点、旅游项目、旅游设施的安全管理措施,加强对索道、观光车、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和低空滑翔等高风险项目的安全检查。组织对利用摩托艇、游艇、游船等实施水上旅游的项目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一明确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责任,严格落实观光游船“三不租”(不得租用未取得经营许可、未持有有效法定证书、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观光游船)和“两个100%”(每艘船按照乘客定额100%配备救生衣,乘客100%穿戴救生衣)等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县文旅广电局牵头,县文化旅游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三)强化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渡口、水库、通航密集区等水域的安全检查,严格执行“六不发航”规定,防范船舶“带病”航行;以“两客一危”、网约车、临时包车等为重点,加大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等违法行为;加强国省干道,农村道路管理,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积极推动隐患排查整改及交通疏导工作。按照《关于加强防溺水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常态化开展乡镇自用船舶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运输、捕捞、采砂等行为,加强渡口渡船和涉客船舶隐患排查整改。(县交通运输局、县交警大队共同牵头,县交通运输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牵头,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四)强化城镇燃气安全整治。扎实推进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燃气运营企业和配送企业严格落实“入户安全检查”要求,调派执法监管力量加大对餐饮酒店、农贸市场、早餐店、烧烤店等场所用气隐患整治力度。严格燃气管道周边施工作业安全监管,严防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事件发生。(县城管局牵头,县燃气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五)强化大型活动安全保障。针对龙舟赛等群众性水上运动,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原则,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全过程安全防范。针对其他大型活动,公安、住建、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提前介入,组织对舞台场馆、临时用电、应急预案等进行检查指导,严格做好活动前的审批把关和活动进行中的现场管理。(县公安局牵头,县住建局、县文旅广电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六)强化城市建筑安全管理。深入开展既有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突出抓好在建施工工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吊装及安拆、地下暗挖、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开展城市高空广告牌、道路路面坍塌、道路井盖下沉和松动、城市危险桥梁、城市人行道和公园广场铺装破烂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共同牵头,县建筑施工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七)强化危化、工贸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存储、运输、销售和废弃处置等全链条隐患排查整治,盯牢看紧重大危险源。聚焦有限空间、粉尘涉爆、涉氨制冷、动火等危险作业风险管控,突出排查高处坠落、泄漏、中毒、窒息、爆炸等安全风险隐患,加强工贸企业安全监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工作机制和工矿企业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八)强化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加强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旅游观光车辆、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督促使用单位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常态化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超负荷运行,严禁设备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使用;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九)强化城市内涝防范应对。全面排查城市易涝区域和风险隐患点,实行台账管理,建立城区联排联调机制。加强城市防洪排涝设施的维护保养,加强暴雨洪水期间的应急处置,提前预置排涝设备和抢险队伍,及时组织排涝。修订完善安全防范预案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防内涝、防事故能力。(县城管局牵头,县城市防涝排渍专项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十)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动态摸排更新全县山洪危险区、地质灾害点台账,以乡镇街道为单位、村组为单元,划分风险房屋,完善防治方案和应急预案,健全风险管控包保责任体系。严格落实“631”“四个一律”“五个关键环节”要求,对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严格落实巡查值守责任,遇有强降雨要及时转移安置群众。密切关注天气形势变化,加强会商研判和应急联动,推动将气象预警更快转变为确定性应急响应措施,形成预警、响应、反馈工作闭环,努力减少灾害性天气对本辖区经济社会的影响。(县自然资源局牵头,县地质灾害防御专项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十一)强化综合应急救援准备。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处置重大灾情险情领导干部靠前指挥、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应急救援指挥有力,通信联络和信息渠道畅通。省旅发大会期间,适时启动重大活动应急响应工作机制和预案,救援队伍时刻保持应急状态,针对应急抢险、森林灭火、危化品事故救援等,强化岗位练兵和装备物资配备,完善相关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险情,有力有序有效应对处置。(县应安委办牵头,县应安委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乡镇、街道属地负责)
其他安全专项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三、主要措施
(一)带队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负责同志要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示范带动各级领导干部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督促指导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自查自改一批安全隐患。
(二)开展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按照分级分类、条块结合的原则,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一次集中警示教育,剖析典型事故案例教训,强化“关键少数”的安全意识。
(三)建立一份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形成清单,明确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风险在哪里,如何管控,责任单位是谁。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无法保证安全的重大隐患,要及时果断依法责令停产停工整改。
(四)开展一轮涉会场所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针对涉会宾馆酒店、观摩项目点、重大活动举办区域等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多部门联合检查,重点检查临时建筑、临时用电、消防安全、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风险隐患,督促责任单位限时整改到位。
(五)开展一轮“打非治违”行动。县、乡两级要严格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采取精准措施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营运、违法盗采、违法分包转包、违法挂靠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组织力量、深入一线查险除患,对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立案查处,严格依法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顶格处罚和严厉追责措施。
(六)管控一批高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包保责任,特别防护期内实施特殊作业的一律向属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备,并提级管理,原则上暂停特级动火作业、三级高处作业等高危特殊作业。严禁人员密集场所在营业期间进行施工动火作业,严禁向高层建筑、地下室、密闭空间等不符合使用城镇燃气的单位场所供应城镇燃气。
(七)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单位要公开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典型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强化震慑警示和教育引导作用,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八)开展一轮“四不两直”暗访督查。从即日起,县应安委办将组织若干工作组,采取分片包干的方式,下沉重点区域、重点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明查暗访,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参照县级做法,加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攻坚行动的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县各级各部门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护旅发防事故保安全”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和重大政治责任,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标准,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以实际行动拧紧“安全阀”、织牢“防护网”,切实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二)强化组织领导。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确保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要坚持眼睛向下向下再向下,盯紧看牢容易发生群死群伤和灾害易发多发的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对攻坚行动落实情况进行明查暗访,督促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密切协同配合。各乡镇(街道)、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三管三必须”要求,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加强沟通对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确保步调一致、同频共振。要深入推进严格精准执法,严格落实“三查一曝光两闭环”措施,始终保持严打严治高压态势。
(四)严格责任追究。要坚持“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通过约谈警示、挂牌督办、驻点督导、一案双罚等方式,推动层层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对因责任不落实、监督检查不到位、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等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严格依法依规依纪追究责任;凡是符合“一票否决”情形的,严格实施“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