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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3-12-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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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政办发〔201314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相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商标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湘政办发〔201041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推进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岳政办发〔20116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全社会商标意识,提高企业商标注册、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健全商标保护体系,充分发挥商标在实现富民强县中的重要作用。

二、发展目标

2020-,全县商标意识普遍提高,企业管理和运用商标的能力显著增强,自主商标拥有量大幅增加,商标保护现状明显改善,商标战略对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和社会建设的促进作用充分显现,商标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具体目标:商标注册申请量-平均增长10%以上,拥有有效注册商标1000件以上;湖南省著名商标达到50件以上、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件以上;所有出口企业拥有注册商标,使用自主商标的商品出口额占总出口50%以上;所有大中型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都拥有注册商标,其中80%以上建立商标工作机构,配备专兼职商标专干。

三、工作任务

(一)完善商标政策体系。将实施商标战略纳入国民经济和行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工作部署,制定实施全县和行业商标战略;推进商标自主创新与自主培育;针对不同发展特点,完善商标扶持政策,培育特色经济,促进经济协调发展;加强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贸易政策等与商标战略的衔接;促进形成核心自主知识产权,通过商标有效保护创新成果。

(二)加强商标行政执法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商标管理机构建设,充实商标行政执法力量,建立一支稳定、专业、高效的商标行政执法队伍。完善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的合力,增强执法协作效能。建立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商标纠纷、争端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理。

(三)指导和支持市场主体实施商标战略。引导市场主体在经济活动中注册和使用商标,指导企业在开展经营活动前进行商标信息检索,积极防范风险;大力提高企业管理和保护商标的水平,引导帮助有条件的企业设立知识产权管理部门,鼓励和帮助企业建立商标管理制度,提高自主品牌意识,加强企业商标运用和应对商标纠纷能力;全面提升企业创立自主品牌意识,加强企业商标运用和应对竞争能力,引导企业以商标整合技术、管理、营销等优势,形成核心竞争力;支持企业改进竞争模式,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丰富商标内涵,增加商标附加值,提高商标知名度,创立知名品牌;鼓励、引导企业以商标权许可、质押等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充分开发商标权的市场价值;引导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宣传、普及商标国际注册知识,引导企业在国际贸易中使用自主商标,积极进行商标国际注册,逐步提高自主商标商品出口比例;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应对海外商标纠纷,运用当地法律和国际规则制止海外商标抢注行为和商标侵权假冒行为;积极搭建交流平台,开展面向企业的商标管理经验交流和宣传培训;鼓励商标管理和运用水平较高的企业积极发挥示范作用,总结推广经验。

(四)加强对商标权利人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商标保护专项行动,集中打击严重侵权、群体性侵权以及大规模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岳阳县信息系统;充分发挥行政机关在解决商标纠纷中的作用,完善商标侵权投诉渠道,规范立案标准和程序,加强对案件的督查督办;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等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切实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联系和协作,形成协调统一的商标行政保护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涉嫌商标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制度,提高案件移送工作效率,有效遏制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犯罪行为;加强对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保护,严格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的推荐认定,保护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充分发挥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在统筹城乡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深入开展“商标富农”工作,加强对农民、农村经济组织和涉农企业的商标法律宣传,积极引导注册农林产品商标、农林业服务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及集体商标,提高农林产品附加值,增强市场竞争力;大力推进优质农产品商标注册,推广使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质量证明标志,促进农产品质量提高,保障食品安全;大力推行“公司+商标(地理标志)+农户”产业化经营模式,进一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充分发挥商标在农林业现代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的作用;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商标富农”工作经验;加强对涉农商标和地理标志的注册、运用和保护,支持具有经济潜力的涉农商标及地理标志产品及时进行商标注册;督促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人认真履行管理义务,加强对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使用情况的检查,维护地理标志产品市场信誉,促进具有地方特色的自然、人文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六)提高商标行政管理工作透明度。增强全社会对商标注册和保护工作的了解,发布岳阳县商标战略发展-度报告,及时公布商标战略实施情况。建立健全商标执法机关和企业、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

(七)加强商标宣传工作。建立政府主导、主管部门负责、新闻媒体支持、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商标宣传工作体系,提高全社会商标意识,推进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注重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开展生动活泼的商标宣传工作,大力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积极倡导消费者树立自觉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意识,加大商标普法教育力度。

(八)扩大商标交流与合作。加强商标领域的交流合作,建立和完善商标信息沟通交流机制,建立与县外、市外、省外商标交流渠道;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商标中介组织、行业协会优势,建立有效的争端维权信息联络机制,保护企业在国外的合法商标权益。

四、政策措施

(一)支持企业培育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按照《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岳阳县促进经济发展的财政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岳县政发〔20136号)、《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县推进农业产业化暨农业品牌创建工作方案〉和〈岳阳县2013-推进农业产业化暨农业品牌创建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岳县政办函〔201316号)的规定,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地理标志商标和涉外商标注册的企业进行奖励。

(二)支持商标宣传工作。对中国驰名商标和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参加任何展会、进行媒体和户外广告宣传,有关部门和相关媒体可优先安排,重点支持。

(三)支持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的市场主体建设。鼓励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改革改制,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对符合条件的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申请上市予以支持。

(四)加强商标中介与法律服务组织和商标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发展商标代理、评估、策划等中介组织,规范商标中介行为。鼓励企业加强商标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进。

(五)支持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企业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将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作为重点保护商标,依法严厉查处各种侵犯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涉及中国驰名商标、湖南省著名商标的商标纠纷、争议,有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

五、组织领导

成立岳阳县实施商标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分管副主任、县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质监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统计局、县科技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县工商局,由县工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部门要全力配合,积极推进商标战略工作。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12-26

 

 

   

 

 

 

  送:县委各部门,县人武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

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检察院。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 -12 -26 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