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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县城及建制镇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的通知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2014-11-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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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地价管理开展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与平衡工作的通知》(湘国土资发〔2001〕61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全面建立全省城镇基准地价体系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6〕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县县城规划区及建制镇开展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以下简称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是土地市场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是贯彻落实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运用市场手段配置土地资源与资产,促进用地管理方式根本转变的基础;是当前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征收土地收益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招商引资的基础工作,是加强土地市场规范发展的必要手段。

二、更新范围

本次我县基准地价更新范围包括县城规划区及全部建制镇,其中县城规划区四至范围为:东至县林科所(岳长高速)、南至荣宝线、西至中信村、北至八仙桥,整个评估区域总面积约18平方公里;建制镇为:-田镇、公田镇、筻口镇、新墙镇、柏祥镇、张谷英镇、麻塘镇、新开镇、毛田镇、鹿角镇、黄沙镇(各建制镇评估范围为建成区及预留区,四至具体界定以工作图为准)。

三、工作步骤

基准地价更新工作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及调查阶段(11-1——12-19):制订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技术方案,收集相关基础资料,绘制工作底图,划分地价调查区域, 组织调查人员按要求调查地价样点。

(二)内业处理阶段( 12-20——2015-3-31):全面整理好调查资料,以样点地价的实际测算结果为依据,按照有关技术要求和政策确定基准地价。

(三)成果验收报批(4-1——6-30):组织成员单位、相关专家进行成果听证,并报请上级部门审查验收。

四、有关要求

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各相关责任单位要在县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密切合作,整体联动;各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均要及时、如实地向调查小组提供相关资料和数据,以保证更新成果的现实性和合理性。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