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如何更好规范并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4-01-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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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明确提出要“规范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 具有极强的针对性。这也是在新形势下改进党的作风 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的重要内容。

  第一 着力消除领导干部特权思想和作风。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党性修养和法律法规教育 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群众观,树立人人平等的社会价值观 树立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艰苦奋斗思想,切实做到与人民群众打成一片 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共同奋斗。通过开展专项治理 逐步消除领导干部职务消费过高、享受待遇过多过高、利用职权为亲属或身边人员谋利、凌驾于法律制度和组织之上等特权作风。

  第二 统筹制定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标准,包括离职退休后待遇标准 规范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当务之急是要按照中央的要求 抓紧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办公用房、住房、配车、秘书配备、警卫、公务接待、福利、休假等工作生活待遇标准,以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能够享受哪些待遇以及何种程度的待遇 切实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第三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住房待遇标准和相关政策 不准多处占用住房。严格执行办公用房配备使用标准 不准超标准配备和装修办公用房,领导干部在不同部门同时任职的 应在主要工作部门安排一处办公用房,其他任职部门不再安排办公用房 领导干部工作调动的,由调入部门安排办公用房 原单位的办公用房不再保留;领导干部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 原单位的办公用房应及时腾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专车、相对固定用车和机关工作用车配备、购置、使用的具体规定 不准违规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车,不准违规使用军车、警车牌照和警灯、警笛等装置 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调动 其所配专车或相对固定用车必须留在原单位。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秘书配备规定 领导干部要尽量亲自处理有关工作事务,不得随意配备秘书工作人员特别是配备专职秘书 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部署组织警卫工作,不得违反规定扩大警卫范围 不准超规格进行警卫,公务活动现场尽量减少交通管制 减少扰民。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各项规定 不准超标准进行公务接待,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赠送礼品和变相旅游 要加强常监督,对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公车、公务接待等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将保障领导干部待遇所需经费逐步列入财政预算,以预算改革推动领导干部待遇标准的严格执行。

  第四 探索实行官邸制等改革措施。官邸制的主要含义是 为高级干部配置官邸,其配偶及子女可以在高级干部任职期间一起居住 一旦该高级干部离开岗位,该高级干部和配偶子女均应及时腾退 由下一任高级干部居住。与官邸制相配套的还有异地任(挂)职领导干部“周转房制度” 即为从异地交流任职且本地无住房的领导干部配置公有的、不得由个人买卖的周转房,领导干部所住的周转房离任时必须及时清退。

  第五 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享受工作生活待遇等问题。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切实解决违反规定和超标准享受待遇的各种问题。对违反规定的要责令整改 对情节严重的要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 要严肃追究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