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解读:提出“共有产权住房”新概念
来源:中国政府网   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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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喜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障研究所所长金维刚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北京食品科学研究院院长王守伟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曾天山,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刘洪玉作客中国政府网 座谈、讨论《政府工作报告》。

  刘洪玉: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 “政府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让全体人民过上好子 ”好子的标志是什么?我的理解就是安居乐业。所以 实现住有所居,是百姓的期盼 是重要的民生,也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

  2013- 我国在住房保障和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许多重要的进展 除了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660万套、基本建成540万套、上千万住房困难群众乔迁新居等可计量的成就外,我们还在不断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目标的住房供应体系建设方面 取得了“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的共识,形成了满足对不同城市分类指导要求的 “低端有租赁住房保障、中端有共有产权住房支持、高端有商品住房市场”的住房供应体系框架。

  2014-政府住房保障相关工作的安排 既延续了2013-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基本建成套数等量的安排,同时又结合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边高楼林立 一边棚户连片”问题,将棚户区改造作为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重点 同时,结合过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提出了加强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大城市保障房比例、推进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运行、创新政策性住房投融资机制和工具等指导性要求。

  此外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2014-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共有产权住房这样一个新概念 成为一种整合了过去政策性产权住房(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自住商品住房等)的新住房供给类型。从研究者的角度来看 共有产权住房作为租赁与自有、保障与市场的过渡,能在住房政策中发挥许多作用:一是增加自有住房机会、满足国人拥有住房愿望 二是补贴成本远低于公租房、可减轻政府财政压力,三是产权责权明晰、低了寻租空间 四是不同收入和产权家庭混合居住、利于社会和谐稳定,五是支持市场增加新建住房产出、促进经济发展 从国外的相关经验来看,共有产权住房作为一种住房提供模式 在政府住房政策支持下的准市场领域和完全市场领域,都能够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