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卫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县公安局   2015-05-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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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岳阳县公安局委员会

岳县公委发[2015] 03号

关于刘卫斌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局党委研究同意:

刘卫斌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主任,免去其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职务;

李 军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免去其警务保障室主任职务;

潘小龙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兼办公室主任;

高 焱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治安巡逻大队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费高航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调执法办案中心协助筹建工作;

李忠余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云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筻口中心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徐 琛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张谷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免去其新开中心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余 海同志 任岳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新开中队政治指导员,免去其张谷英派出所政治教导员职务。

特此通知。

二0一五-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