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公安局2015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来源:县公安局   2016-06-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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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公安局2015-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

公安机关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中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和刑事司法专门机关,其任务是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二、基本情况

1、机构设置

我局机关内设:交警大队、刑侦大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禁毒大队、网技大队、经侦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人口与出入境管理大队、治安巡逻大队、政工室、指挥中心、纪监室、督察大队、法制大队、警务保障室。下设看守所、拘留所和23个派出所。

2、人员和车辆情况

我局现有436人(不含交警大队,交警大队财务属财政预、决算单独单位),其中:在职364人,退休72人;临雇人员248人,其中治安巡逻队员80人;定编公务用车81台,实有81台。

2015-度收入总计 7993.7 万元(上-结转收入1804.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拨款 6042.4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拨款 146.6万元。本-支出总计 799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37.8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41.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36.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9.8万元,项目支出4255.9万元,主要用于“两所合一”重点工程、平安城市建设,治安巡逻大队经费、协(辅)警经费等方面。

2015-“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463.4 万元,比公开的部门预算数增加33.4 万元。分项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 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19.9 万元,比预算减少0.1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443.5 万元,比-初预算增加 33.5 万元,是由于出省办案用车成本增加和更换报废公务用车所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