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编制《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本《指南》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及时更新,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省公安厅政府网站上查阅。
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岳阳县公安局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主要政府信息:
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
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反映本行政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的;
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具体信息目录在岳阳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网址为http://www.yyx.gov.cn/)。
(二)公开形式
岳阳县公安局在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即互联网县公安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yyx.gov.cn/)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并通过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上公开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起的20个工作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查询方法
公众可通过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公众媒体获取政府公开信息;可从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上,通过公开信息查询系统,或使用信息索引检索、全文检索方式获取自己需要的政府公开信息。目录索引的格式为:
索引号
信息名称
发布机构
内容概述
信息生成期
备注/文号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获取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的相关政府信息,可以直接在岳阳县公安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上填写并递交《岳阳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一)县公安局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
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传真号码:0730-7666645
通信地址:岳阳县公安局指挥中心
邮政编码:414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班时间(法定节假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通过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岳阳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自收到申请之起的15个工作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给予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请参见流程图,该流程图同时在县公安局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四)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
费。成本费用的标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符合低保或低收入困难等条件的,凭有关证明,经本人申请、省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岳阳县公安局纪委监察室(电话:7666511)投诉。也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主管部门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