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律师行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来源:县司法局   2015-10-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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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办、国办《转发〈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加强岳阳县律师诚信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升律师行业公信力,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律师诚信体系建设实践活动,切实把全县律师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上来,自觉履行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职责使命,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二、目标任务

围绕建设一支“坚持信念、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强化诚信教育、完善诚信制度、开展诚信活动、营造诚信氛围,着力解决律师行业诚信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防体系,推进律师队伍行风建设,使全县律师执业理念进一步端正,执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律师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律师工作整体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三、工作重点

1、坚持不懈加强诚信教育。坚持每-一次政治学习制度,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诚实守信文明服务为主要内容诚信教育,加强律师的思想建设,坚定政治信念,提升政治品位,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强化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增强律师维护国家法律与社会正义的使命感和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自觉性,做到自强、自尊、自重、自律。

2、健全律师事务所诚信服务制度。建立和完善诚信服务制度,并在落实上下功夫,确保规章制度发挥应有的作用。各律师事务所-内要修订完善委托代理制度、利益冲突审查制度、服务质量反馈制度、风险告知制度、投诉查处制度、过错责任赔偿制度。采用不同形式,将服务规范、办案程序、相关规定、当事人注意事项向社会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当事人和社会的监督。

3、完善律师执业监督制约措施。健全诚信建设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行风建设责任状。严格执行律师廉洁从业相关规定,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经常性的对照检查,及时纠正不符合规定的现象。建立律师事务所和全县律师诚信档案,完善律师诚信信息披露机制。在健全律师荣誉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司法行政门户网站,实现律师行业信用信息公开披露常态化,确保所有律师执业机构和执业律师的信用信息实现网络公开查询。严格执行实习律师管理的相关规定,强化入行前的考核评价,重点审查实习人员诚信状况和品行表现,对有失信行为或品行不佳的人员坚决拒之行业门外,严把“进门关”。

4、广泛开展诚信创建活动。对全县律师进行诚信等级评定,划分等次分类管理。对诚信等级较高的机构和个人有计划地通过媒体向社会专题推介,广泛宣传。对诚信状况不佳的发出书面警示整改通知,加强监管。大力表彰奖励诚信优秀律师,宣传他们诚信服务的典型事迹,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领全县律师诚信服务、规范执业,努力塑造律师行业诚实守信的社会形象。

5、建立行业失信退出机制。积极营造守信受益和失信受惩的行业氛围,建立行业诚信评议机制,邀请社会各界对律师行业诚信状况进行评议,加大诚信管理和检查力度,加强对律师事务所主任的诚信审查,选好配强领头人;建立行业诚信责任机制,查处诚信缺失律师,并追究事务所主任的领导责任;将诚信检查列入律师-度检查考核内容,并作为行业评先选优重要标准。对少数多次-度检查考核不合格,诚信缺失且道德水准较低、社会口碑极差的律师,建议律师事务所与之解除聘用关系;对违反法律规定,具有取消会员资格和吊销执业证书情形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查处,并向社会公布。

四、保障措施

加强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司法行政统一领导、律师协会组织协调、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具体实施、法律服务工作者全体参与的运行机制,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取得实效。

1、加强组织领导。县局成立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诚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的推进。组长:局党组书记、局长黄运斌,副组长:分管副局长胡鹤鸣,成员:唐小虎、何晓阳、王小波。各律师事务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建立配套制度,强化监督、指导,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2、建立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发动全社会参与律师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定期向政法及相关部门征询意见、向当事人发放监督卡,发挥行风监督员的作用,把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律师行业道德状况和诚信状况置于有效的监管之中。

3、强化检查考核。县局成立律师诚信建设考评小组,采取外部反馈意见与内部检查情况相结合、平时督查与-度考评相结合、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诚信状况进行一次综合评定,考评结果与-检注册、职称评定挂钩。

4、大力宣传诚信典型。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张旗鼓的宣传律师行业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各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在诚信建设中的创新做法和成功经验,弘扬正气、营造氛围,努力扩大律师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保障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取得成效。

2015-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