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县民政事业提质增效、实现良好开局的关键之年。全县民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全国、省、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县委、县政府相关会议精神,以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引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聚焦主责主业,深化改革创新,以三个专项整治为突破口,以办好重点民生实事为载体,统筹推进各项民政工作,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奋力实现“十五五”全县民政事业良好开局。
一、坚持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筑牢民政事业发展根基
1.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论述摘编》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严格抓好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2.践行群众路线。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围绕“走找想促”组织开展系列调研活动,着重破解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难题以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坚决落实机关党建的主体责任,筑牢民政领域意识形态工作的安全屏障。深化党支部建设,确保党内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得以有效落实,持续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
3.建设清廉民政。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严的基调与氛围。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弘扬实干精神以及“严真细实快”的优良作风。深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与腐败问题,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以减轻基层负担,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二、全力办好重点民生实事和专项整治,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1.高标准办好重点民生实事。民生实事是政府对群众的庄严承诺,必须说到做到、办实办好。一是提高困难群众救助标准。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将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77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520元/人/月。提高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集中供养、城市特困人员提高至1001元/人/月;分散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提高至676元/人/月。提高特困人员护理费标准,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600元/人/月、半护理300元/人/月、全自理180元/人/月;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全护理600元/人/月、半护理300元/人/月,为分散供养全自理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期间照料护理保险。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110元/人/月;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2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提高到1800元/人/月。确保按时足额发放到位,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二是高标准规划建设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集日间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平台。建设3个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科学选址、规范运营助餐服务点,重点解决高龄、独居、失能等老年群体的“做饭难、吃饭难”问题,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2.以“零容忍”的态度抓好三个专项整治。三个专项整治是今年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也是对群众关切的积极回应。一是纠治困难群众救助不到位问题。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问题,坚决杜绝“人情保”“关系保”。所有新申请、续保对象必须“逢进必核”,严格落实“低保渐退”政策,不搞“一刀切”。二是整治养老服务突出问题。紧盯涉老资金管理使用、项目建设招投标、适老化改造等关键环节,严查虚报冒领、贪污侵占、截留挪用、利益输送等问题。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实行财政所统一管理核算。三是深化硬化大墓、“活人墓”专项整治。聚焦“三沿六区”重点范围,3月底前完成摸排,4至12月集中整治,确保“活人墓”清零,硬化大墓按标准整改到位,真正实现“见山见水不见坟、见林见绿不见墓”目标。
三、健全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1.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确保县社会福利中心高质量投入运营,新增养老床位248张。提质改造2所敬老院,完成月田镇、黄沙街镇敬老院改扩建项目,建成荣家湾街道敬老院认知障碍照护专区,将6家乡镇敬老院打造成区域性中心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提升至75%以上,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稳定在80%以上。
2.发展智慧居家养老和银发经济。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养老、托幼等延伸服务,培育现代旅游、都市农业、休闲康养、社区微工坊等业态。落实针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的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通过“民政通”平台发放电子消费券。深化医养结合工作,所有养老机构均需与卫生院签订合作协议。
3.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深入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治本攻坚行动,联合消防部门对养老机构实行“红黄蓝”分级分类管控,年底前实现消防控制室持证人员应配尽配。定期开展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守好养老机构消防安全、服务安全、资金项目安全底线,做好养老领域防诈反诈工作。
四、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筑牢基本民生保障网
1.提高救助保障水平。严格贯彻落实省市提标要求,稳步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水准。强化社保、医保基金监管力度,逐步提高低保、特困供养人员失能护理费用标准。建立“一户一幸福清单”,详细列出救助项目、金额以及时间,让困难群众能够看得明白、算得清楚、信得过。
2.精准认定救助对象全面开展拉网式排查工作,着重整治“应保未保”“应救未救”等问题。严格执行“逢进必核”原则,所有新申请对象与续保对象均须开展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落实“低保渐退”政策,对就业后家庭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给予6-12个月渐退期。统筹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与农村社会救助对象核查识别工作。
3.畅通救助服务渠道。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设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窗口,公布县乡两级救助服务热线,落实专人值守、接诉即办。推行帮办代办服务,为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办理、全程代办服务。推进高效办成“社会救助一件事”,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
五、强化未成年人保护,筑牢全方位关爱防线
1.建强保护阵地。确保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成并投入运营,完善设施设备,配强工作力量。推进标准化“儿童之家”建设,指导各村(社区)儿童之家常态化开展关爱活动。
2.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加强与教育、公安、残联、医保等部门数据比对,建立困境儿童预警清单,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深化监护评估与委托照护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常态化实施流动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
3.强化关爱服务。加强部门联动,常态化开展“利剑护蕾”、未保法宣传、安全教育、心理关爱等关爱活动不少于20场。提升儿童主任专业能力,实现培训全覆盖。依法规范收养登记管理。
六、深化殡葬与婚俗领域改革,推进移风易俗
1.加快殡葬设施建设。深化殡葬改革,加快县级公益性墓地建设,启动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前期工作;积极推进金山陵园股份划转与收购,推动乡镇公益性公墓规范建设与管理。
2.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巩固殡葬领域整治成果,持续优化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扩大惠民殡葬政策覆盖面。加强对殡葬事务中心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取缔与移风易俗要求相违背的服务事项。推行生态安葬,深化移风易俗。
3.优化婚姻登记服务。深化婚俗改革,依托婚姻登记窗口加强婚姻家庭辅导,倡导简约婚礼,抵制“高额彩礼”,革除婚闹陋习,打响“国潮集体婚礼”品牌。
七、激发社会治理新动能,提升基层治理效能
1.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贯彻落实《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深化社区慈善发展,新培育社区慈善基金10支以上,开展“迎新春送温暖”“爱心改变命运”等慈善主题活动,打造“湘邻有善”服务品牌。深化责任彩票建设,规范福彩销售行为,拓展兼营渠道,推进“福彩进景区”,确保全年销量稳定在6000万元以上。
2.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建强用好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新培育社区服务类、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5家以上。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表彰、论坛等活动。持续实施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提升行动,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
3.深化“五社联动”机制。推进乡镇社工站提质升级,实现社工服务与社区治理、公益慈善精准对接。加强社工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开展社工业务培训,培育本土社工专业力量。
4.强化区划地名工作。加强地名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利用,完成县界线联检工作。深化乡村地名建设,开展“乡村著名行动”。
八、提升民政治理效能,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1.强化规划项目引领。落实《岳阳县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加紧推进社会福利中心、未保中心、敬老院改扩建等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工验收。做好中洲敬老院新建、城市公益性公墓等项目谋划、包装和申报工作。强化项目全过程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2.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开展普法主题宣传。强化层级监督,督促乡镇(街道)有效履行监管执法职责,聚焦慈善、养老、殡葬、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管在经常、抓在日常。
3.加强民政基础工作。完善“互联网+民政服务”,加大“湘办通”应用,优化“一网通办”。强化民政资金监管,发挥统计监督职能。加强民政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常态化开展民政服务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强化应急演练。加强公文处理、信息报送、新闻宣传、信访维稳、机要保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