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南春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吨有机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来源:县环保局   2020-07-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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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评批﹝2020﹞31号

关于湖南春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加工6万吨有机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春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年加工6万吨有机肥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申请》及相关附件已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湖南春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岳阳县新墙镇进塘村,拟投资1200万元新建年加工6万吨有机肥料建设项目,项目租用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现有空置厂房、空置仓库、办公楼、配套设施。项目净用地面积为6673.15m2,总建筑面积为6163.51m2,新建精制有机肥/生物有机肥生产线1条、水溶性有机肥生产线1条,年加工精制有机肥3万吨、生物有机肥2万吨,水溶性有机肥1万吨。该项目以沼渣、黄腐酸固体、腐殖酸为原材料,经配料、搅拌、破碎、筛分、包装等工序生产精制有机肥;以沼渣、黄腐酸固体、腐殖酸、糖蜜为原材料,经配料、搅拌、破碎、筛分、包装等工序生产生物有机肥;以沼液、氨基酸原液为原料,经配料、搅拌、过滤、灌装等工序生产水溶性有机肥;原料中的沼渣、沼液均由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内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从环境保护方面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在运营过程中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1.加强水污染防治。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区域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北侧的水塘;生活污水依托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厂区现有污水管网,直接排入岳阳县枫树湾畜牧有限公司规模化生物天然气工程建设项目的原料调配池(700m3),用作该项目的原料生产沼气。

2.加强大气污染防治。采用密闭的生产设施,加强废气收集效率,减少无组织粉尘及臭气的排放,并在厂界种植吸收臭气的植物,确保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及粉尘分别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厂界浓度限值要求。精制/生物有机肥生产车间产生的粉尘、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置,处置后废气通过15m的排气筒外排,废气中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恶臭气体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排放限值。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密封等措施;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确保项目场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4.强化固废处置措施。按要求设置规范的临时贮存场所,对废弃物进行分类暂存,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其中布袋除尘收集的粉尘、过滤渣作为原料回用;废包装材料分类收集后外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活性碳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三、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规定自行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经手人:刘岳荣                   2020年7月24日

 

 

抄送:新墙镇人民政府,岳阳凯丰环保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