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县尚书页岩环保砖厂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说明的审查意见
来源: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0-11-13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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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尚书页岩环保砖厂:

你厂报送的《关于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及相关附件已知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一、岳阳县尚书页岩环保砖厂年产4000万块页岩烧结砖建设项目,位于岳阳县杨林乡桐山村,总占地面积40000㎡,总投资1500万元。于2018年7月26日取得岳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岳县环评批【2018】36号)。现根据生产需要,申请如下变更:

(一)建设内容变更

利用原厂区范围内空地扩建原料堆场,增加相应的加料输送设备,原料堆场由原来的2200m2扩至3200m2,在原料堆场内设置1个密封式污泥池,容积为100m3。

(二)原辅材料的变更

原辅材料发生变化,减少页岩使用量,新增好氧污泥、催化剂滤渣、废土石方三种原料,其中好氧污泥来自于岳阳县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化污泥,催化剂滤渣来自于中国石化股份有限公司催化剂长岭分公司制备NaY时二级滤液经沉淀池产生的固体废物,废土石方来自于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渣土,均为一般固废。项目在生产过程中不能使用危险废物。

除以上内容变更外,项目产品方案及规模、生产工艺、投资额、平面布局、环保设施、劳动定员等均不发生变化。根据该项目的变更说明基本内容、结论和专家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我局原则同意你厂按以上内容进行变更。

二、在工程设计、施工过程中,须严格落实本变更说明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措施: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污泥储存池产生的臭气采取密封、定期喷洒除臭剂等措施减少臭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其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新增的供料机及运输带须密闭,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

三、其余按原环评批复执行。

 

 

经手人:刘岳荣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