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岳阳市飞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5000 万块页岩空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的公示
来源:县环保局   2020-12-17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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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自本通知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2月17日-2020年12月23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730-7663018(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办公室、政府政务中心3楼大厅5号环保窗口)

通讯地址:湖南省岳阳县长风路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邮    编:414100

 

项目名称

岳阳市飞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年产 5000 万块页岩空心砖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岳阳县新开镇共和村胡杨组

建设单位

岳阳市飞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环美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岳阳市飞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拟投资6000万元在新开镇共和村胡杨组征用59.4亩土地建设年生产5000万块页岩空心砖(烧结砖,折合标准砖12000万块)的现代化隧道窑生产线,利用页岩、粉煤灰、建筑垃圾、污泥等固废以及水为原料,经破碎、粉碎、搅拌、陈化、成型、切坯、干燥、隧道窑焙烧等工序产生页岩烧结砖。项目建设为符合现行烧结砖行业产业政策相关技术要求,采取相应污防措施能做到污染物达标外排管理要求,同时能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实现经济和产业效应双赢。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对策和措施

(1) 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气污染源主要为原料储存区运输汽车卸料产生的颗粒物(扬尘);原料制备和砖坯制备车间内破碎、筛分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粉尘)、原料储存区污泥暂存区域产生的恶臭气体和隧道窑烟气。原料堆场储存和装卸过程、生产车间破碎粉碎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系统+布袋除尘处理后由排气筒外排;隧道窑废气经氧化吸收-双碱法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处理后,有组织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排放限值;污泥暂存区域产生的硫化氢、氨气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相应标准。

项目原料车间、制砖生产车间设置为密闭式厂房,增设洒水系统。同时加强原料堆场的洒水抑尘作业等一系列抑制起尘措施后,确保厂界周边颗粒物浓度达到《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相关标准。根据AERSCREEN模式进行估算预测,厂区排放的废气采用大气预测进行初步预测,最大落地点浓度占标率小于10%,对区域空气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厂界和厂界外未出现超标现象,项目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其他废气中备用发电机启用次数较少,在运行期间燃料尾气由专用烟道引至设备房所在构筑物楼顶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标准要求,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轻微;食堂油烟废气经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屋顶高空排放,对周围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如负责原料粉煤灰、商品煤和页岩等运输工作,则应在运输易起尘原料的车辆应使用具有密闭车厢或密封篷布的汽车,运输页岩、建筑渣土和产品烧结砖砖的车辆应配备洒水降尘措施,车辆应缓速行驶禁止鸣笛以降低噪声污染。如原料运输交由供货商负责,则应做好监督管理工作,降低运输物流过程对沿途和厂区周边外环境影响。项目产品运输车辆从产品仓库经制定运输线路运往客户和市场时,车辆应缓速行驶禁止鸣笛以降低噪声污染,同时禁止夜间运输。运输对环境的影响主要为原料及成品运输车辆对沿线居民等环境敏感点的噪声和粉尘污染,均为移动式线源污染,环评要求建设方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制定运输作业操作规程,经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运输物流进出过程对区域的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在厂区内部排水体制应按雨污分流体制建设,厂区和车间周边设置雨水收集明沟、雨水收集系统末端设置专门的雨水收集池,设计雨水收集池位于厂区地势较低处(西侧),其容积不得低于300m3,收集区域内雨水和厂区进出车辆冲洗废水、除尘洒水沉淀后作为生产车间制砖配料过程补充用水。

项目制砖生产工艺不产生废水,砖坯中的水分在干燥、烧结过程中蒸发散失。烟气湿法脱硫除尘系统喷淋后形成的废水在烟气处理系统配套的循环沉淀池中沉淀后回用于喷淋,无废水外排。车间和原料库除尘洒水经厂区内雨水管网收集后经雨水沉淀水池沉淀后,雨水池内的水回用于制砖生产,不外排。职工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农田、山林施肥,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根据声环境厂界噪声预测结果来看,厂界噪声达标。项目噪声源在采取相应合理的噪声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空气吸收等因素传播至厂界时,厂界噪声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区域声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废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制砖车间的废泥头和砖坯、隧道窑烧结完成后产生的不合格残次品,雨水收集池产生的淸捞泥渣,这些固废主要为制砖过程产生的无机物等成分物质,可直接在原料堆场或者制砖车间设置暂存区,直接返回生产线制砖配料利用,不外排。隧道窑车间的湿法烟气处理系统循环水池中产生的脱硫废渣,主要成分为硫酸钙等石膏成分,由于产生量较少,可掺混用作厂区制砖原料再利用。厂区设备维护修理产生的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在厂区内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转移安全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符合国家对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厂区内大部分固废能做到资源化合理利用,不同的废物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后,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可得到妥善的处理,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很小。

5、土壤环境

项目厂区潜在的主要土壤环境污染环节为窑炉烟气大气沉降、厂区内收集废水地面漫流导致垂直入渗污染。评价要求厂区在可能导致物料渗入土壤环境的区域进行防渗和地面硬化等土壤防护措施,落实废水收集系统和相关污染源分布区域的防渗要求,阻断污染物造成地表漫流和垂直入渗环节对区域土壤环境的污染影响。在落实好相应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项目正常运行不会对区域土壤环境造成明显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