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县直及驻县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2016-09-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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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办发〔2016〕18号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

考核办法》《县直及驻县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县直及驻县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已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岳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9-20

乡镇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全面推进乡镇党委、政府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安排部署,确保我县到2017-46个贫困村4.3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全县各乡镇党委、政府(以下简称各乡镇)。

二、考核原则

(一)统一组织,严格考核。对各乡镇考核工作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考核。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将各乡镇落实脱贫工作要求及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的重点,将工作成效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客观公正,群众认可。将社会评价纳入考核内容。考核程序严格规范,考核数据客观真实,考核结果公开公正。

三、考核内容及适用对象

对乡镇党委、政府考核内容由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脱贫攻坚重点工作、扶贫资金和工作责任及常管理六大项指标构成(考核指标见附件1)。

四、考核组织

(一)考核时间。2016--2017-,每-12-初启动考核工作,各乡镇对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的-度减贫计划,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自查报告,连同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报送县扶贫办抽查考核。12-中旬,县联合考核组进行实地考核。

(二)考核方式。实地考核方式主要为入户调查,电话调查,查阅档案,查看项目,座谈交换意见,实事求是填写调查统计表和考核表,根据考核指标和实际情况逐项评分。评分结果由县扶贫办收集汇总,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后公布。

五、考核结果运用

1. 与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对各乡镇绩效评估中有关扶贫内容的考核,直接运用此考核结果。

2. 根据考核评价分值的审定结果确定等级。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8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 对考核优秀的乡镇和有功人员作为确定-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4. 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确定名次,对于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在脱贫攻坚工作综合考核中排名倒数一位的乡镇党政主职领导和分管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

 

附件

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考核指标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数据来源

(一)

减贫成效

(26分)

贫困人口-度减贫计划完成情况

16

县扶贫办

贫困村-度退出计划完成情况

5

县扶贫办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情况(%)

5

县统计局

(二)

精准识别

(10分)

贫困人口识别准确率(%)

5

县统计局

贫困人口退出准确率(%)

5

县统计局

(三)

精准帮扶

(10分)

乡镇结对帮扶覆盖率(%)

5

县委组织部

县扶贫办

因村因户帮扶工作群众满意度(%)

5

县统计局

(四)

脱贫攻坚

重点工作

(38分)

特色产业增收

产业扶贫实施情况

5

县农业局

县扶贫办

金融扶贫

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及地方新增贷款情况

4

人民银行岳阳县支行

县信用联社

县扶贫办

劳务协作脱贫

贫困户转移就业计划完成和就业管理情况

3

县人社局

县扶贫办

易地扶贫搬迁

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度计划完成情况

4

县易地扶贫

搬迁指挥部

农村危房改造

贫困户危房改造-度计划完成情况

3

县住建局

县扶贫办

教育培训

贫困地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发展情况和贫困家庭高中生免费入学情况

2

县教育体育局

贫困生新成长劳动力职业学历培训、技能培训及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计划完成情况。

2

县人社局

县扶贫办

县教育体育局

医疗保险和救助

医疗保障、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落实情况

2

县人社局

县卫计局

县民政局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分值

数据来源

脱贫攻坚重点工作

(38分)

兜底保障

提高低保标准、核实低保对象、推进两线融合的情况

2

县民政局

县扶贫办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农村居民安全饮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

县水务局

农村电网升级改造任务完成情况

2

县发改局

农村道路提质改造、建制村通客班车情况

2

县交通运输局

农村接通互联网情况

2

县工信局

文化惠民和科技

服务

建档立卡贫困村广播“村村响”、广播电视直播卫星“户户通”计划完成情况、有合格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比例、科技人员联系贫困村开展服务情况

3

县文广旅新局

县广播电视台

县科技局

县工信局

(五)

扶贫资金

(8分)

依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评办法,重点考核扶贫资金安排、整合、使用、监管和成效等

8

县财政局

县城建投

县扶贫办

(六)

工作责任及常

管理

(8分)

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情况(任务书、挂图作战、规划册、时间表、工作台账、工作督查、档案管理)

3

县扶贫办

建档立卡信息系统管理情况和数据报送情况

3

县扶贫办

1.队伍建设管理情况;

2.基层党建工作要求:“三齐全”、“四规范”和“五上墙”。

2

县委组织部

(七)

加减分

项目

加分项:

1.扶贫工作经验在市级以上推广的;

2.扶贫工作先进典型在市及市级媒体以上宣传报道的;

3.代表全县接受市级以上扶贫工作迎检和督查,得到上级领导肯定。

 

县扶贫办

减分项:

1.扶贫项目资金在县级以上审计或专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每个出现一个问题扣2分;

2.在市级以上督查中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

 

县扶贫办

           
 

说明:本考核项目贫困户、贫困人口指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人口

 

县直及驻县单位扶贫开发责任制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省、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扶贫开发工作党政“一把手”责任制,全面推进县直及驻县单位落实脱贫攻坚工作系列安排部署,确保我县到2017-46个贫困村4.3万贫困人口整体脱贫,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县直及驻县各单位分A、B两类进行考核。A类主要为岳县办﹝2016﹞23号文件明确的43家单位,承担行业(部门)扶贫和驻村帮扶双重任务,对两项任务一并进行考核;B类单位为仅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57家单位。

二、考核原则

考核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根据行业(部门)工作职能职责,注重考核工作实效;坚持简便易行,指标体系设置简明扼要、便于操作,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坚持正向激励,根据考核结果评定-度先进单位,调动工作积极性,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

三、考核内容

(一)行业(部门)扶贫具体任务完成情况

1.常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主要考核行业(部门)脱贫攻坚领导重视情况,工作台账建立情况,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行业(部门)扶贫政策宣传以及信息资料报送情况,行业(部门)扶贫信息资源互联共享情况。

2.扶贫责任落实情况。考核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规划及其实施方案、政策措施、-度计划制定以及落实情况,支持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情况,其中承担“五个一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重点考核“五个一批”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其他工作的落实情况。

(二)驻村帮扶责任落实情况

依据《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考核计分细则》(岳县扶组发〔2016〕8号),重点考核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成效。

四、计分办法

(一)对A类单位实行100分制考核。其中,行业(部门)扶贫具体任务完成情况占70%,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责任落实情况占30%。

(二)对B类单位实行100分制考核。按照《县直单位驻村帮扶工作考核计分细则》(岳县扶组发〔2016〕8号)执行。

五、考核时间及方式

2016--2017-,每-12-初启动考核工作,12-中旬前完成,具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单位自评。每-12-初,被考核单位按照本办法要求,结合本单位扶贫目标、任务和职能,就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形成自评报告,连同相关基础数据和资料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随机抽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一定比例随机抽查相关县直及驻县单位,对单位自评情况进行实地抽样核查。

(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对各单位自评情况和随机抽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考核报告。考核报告应当反映基本情况、指标分析、存在问题等,作出综合评价,提出处理建议,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议后,报县委、县政府审定。

(四)沟通反馈。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向被考评单位反馈考核结果,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按得分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含)以上为优秀,80分(含)到90分(不含)为良好,60分(含)到80分(不含)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结果运用按照以下方法进行:

(一)与绩效评估结果挂钩。对县直单位绩效评估中有关扶贫内容的考核,直接运用此考核结果。

(二)对考核优秀的责任单位和有功人员作为确定-度考核等次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根据考核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对于排名前3名的行业部门分别给予扶贫工作经费30万元、20万元和10万元;对在脱贫攻坚工作综合考核中排名倒数第一名的行业部门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附件:1.行业(部门)扶贫具体要求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

  2.承担行业(部门)扶贫和驻村帮扶双重任务的单位名单(A类)

     3.仅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单位名单(B类)

 

 

 

 

 

 

 

 

 

 

 

附件1

行业(部门)扶贫具体要求任务完成情况考核指标

 

 

指标

考核内容

计分

权重

数据来源

(一)

扶贫责任落实情况

(90分)

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及其实施方案制定情况

10

单位自评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行业(部门)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

单位自评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度计划完成情况(其中承担“五个一批”任务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重点考核“五个一批”工作规划、实施方案、-度计划的完成情况和岳县办〔2016〕38号附件11.12责任清单落实情况)

50

单位自评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县扶贫办

支持贫困村开展涉农资金整合情况

10

县财政局

县扶贫办

单位自评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平时检查

(二)

常管理工作开展

情 况

(10分)

 

行业(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台账建立情况

3

相关佐证材料

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和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3

县扶贫办

行业(部门)扶贫政策宣传以及信息资料报送情况

2

单位自评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

县扶贫办

行业(部门)扶贫信息资源及互联共享情况

2

县扶贫办

 

说明:对没有涉农资金整合任务的单位,此项不计分,最终得分=实际得分÷参加

      考核项总分×100。

附件2

 

承担行业(部门)扶贫和

驻村帮扶双重任务的单位名单

(共43个)

 

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 县委统战部  县工信局县卫计局

县民政局 县文旅广新局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路局  县财政局

县国土资源局  县农业局  县水务局  县发改局 

县移民局  国网岳阳县供电公司  县环保局  县林业局

县商务粮食局  县渔政局 县农业发展银行  县畜牧水产局

县经管局  县教育体育局   县总工会 团县委   县妇联

县人社局 县委编办  县工商联 县住建局 县规划局 县残联

县科技局  县人民银行  县农业银行 县信用联社

县邮政储蓄银行 县供销社 县邮政局 县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县铁山水资源保护综合执法局  县广播电视台

 

 

 

 

 

 

 

附件3

 

仅承担驻村帮扶任务的单位名单

(共57个)

 

县人武部政工科  县纪委  县委办公室  县委政法委

县公安局  县人民检察院 县人民法院 县司法局

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县政协办公室  县审计局

县安监局  县城建投  县房产局 县砂管局  县国税局

县地税局 县烟草公司 县中华联保公司 县东管局

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县石油公司  县财保公司 

县委党校  县工商银行 县档案局 县新华书店 县委老干部局

张谷英管理处  县建设银行  县生态工业园  县苇业公司

县统计局 大云山管理处 县人防办 县职业中专 县科协 

县盐业公司 县住房公积金中心  荣湾湖建设开发服务中心

县华融湘江银行 县农机局 县中国银行 县信访局 

县人保公司  县移动公司 卫农粮库 县建材办 县文联 

县台创园  县人民医院  县联通公司  县一中  县交警大队

县消防大队  县扶贫办

 

 

 

 

 

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                   2016-9-21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