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来源:扶贫办   2017-04-24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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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扶发〔2017〕6号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

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及驻县各单位:

现将《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岳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4-24

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重要指示和省委、省政府相关会议精神,深入查摆全县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切实提高脱贫攻坚质量和水平,根据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方案>的通知》(湘扶发[2017]1号)和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遵循,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对湖南提出的整改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按照“坚持攻坚目标、确保责任落实,坚持精准方略、确保脱贫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确保整改到位”的原则,举一反三,全面查摆脱贫攻坚中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扎实推进整改。通过两个-的集中整治,全面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行为,严格扶贫资金监督管理,做深做实帮扶工作,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提升“两率一度”,真正使脱贫攻坚中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以实实在在的成效迎接上级督查,为打赢我县脱贫攻坚大会战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整改内容

根据基层调研、督查巡查、考核验收、第三方评估的情况和省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排查整改。

(一)对象识别不准。主要表现在:“四类人员”清理不彻底;分户拆户现象严重;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部分符合低保政策条件的贫困户没有进行整户纳入;数据信息录入不准不完善,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

(二)帮扶工作不实。主要表现在:驻村干部没有脱产帮扶,住村时间少,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结对帮扶入户走访少,帮扶措施不精准,脱贫针对性不强,以发钱发物代替帮扶;帮扶管理不精准,考勤制度未落实,帮扶台账未建立,工作志不经常。

(三)资金项目监管不严。主要表现在:易地扶贫搬迁、危房改造、安全饮水、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按程序邀招标,工程进度慢;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工作不实,执行政策有欠缺;资金拨付不及时,滞留闲置情况严重,扶贫资金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现象,使用管理不规范,没有专账,监管、审计没有常态化、立体化,公告公示流于形式;涉农资金整合进展缓慢、比例不高。

(四)工作落实不力。主要表现在:政策制定不够精准,产业、教育、健康等行业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配套措施不健全;产业扶贫龙头带动作用不强、与贫困农户利益联结不够紧密;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工作推进缺乏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后扶工作跟不上;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有待加强;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帮扶力量薄弱。

(五)内生动力不足。主要表现在: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多;组织引导不到位,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等靠要”思想严重。

(六)脱贫质量不高。主要表现在:收入细账计算不清,统计不规范,擅自扩大范围;当-纳入的扶贫对象当-就宣布脱贫;帮扶成效不明显的扶贫对象就认定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没有真正落实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验收人员不上门、贫困农户没签字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扶贫对象也认定脱贫。

各乡镇各单位要对照上述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查摆,深入剖析问题原因,不能“就人论人”“就地论地”“就事论事”,要多从主观上找差距,少从客观上找理由,着力查找问题根源。一查重视程度高不高,看是否真正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第一民生工程和重大政治任务;二查政绩观正确不正确,看是否真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观,是否存在急躁冒进情绪;三查工作作风实不实,看是否真正扑下身子真抓实千,是否坚持以“三严三实”的标准推进工作落实;四查工作力量强不强,看机构队伍是否与脱贫攻坚相适应;五查业务素质精不精,看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是否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

三、整改措施

(一)做好动态调整,切实解决对象识别不准的问题。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四类人员”的处理,识别前就是“四类人员”户(包括已脱贫户),必须逐户分析原因,原则上予以删除;情况特殊,确实困难需要保留的户,按识别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识别后成为“四类人员”的户,达到脱贫标准的做脱贫处理。识别不准户(包括已脱贫户)的处理,各类识别不准的户一律清除。关于拆户分户的处理,各类拆户分户的问题必须在本次整改中进行清理,该整户纳入的整户纳入,该合并的合并,该清除的清除。特别注意:贫困户身份证被借用买房、买车、注册工商户的,必须在 6-30前注销完毕, 限期没有注销的视同“四类人员”处理。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应纳尽纳,同时,对 2014 -建档立卡时因规模限制而没有被识别的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当时不明白政策没有主动提出申请的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回头看” 期间被错误剔除的贫困人口,也要一并纳入。在清理过程中,县委、县政府要统一领导,组织民政、残联、移民等部门积极参与、相互配合,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建档立卡数据系统。同时发动老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加强监督,防止优亲厚友。

(二)落实帮扶责任,切实解决帮扶不实的问题。加强驻村工作管理,县直驻村单位要选派得力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原则上工作与原单位脱钩,每-住村时间不少于20天,实行GPS定位管理,按时填写工作志并交乡镇、单位主管领导调阅。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机制,对召回人员视其情况,该处理的处理,该问责的问责,切实解决“走读”、挂虚名、帮扶工作流于形式等问题。落实结对帮扶责任,每个结对帮扶干部帮扶对象最多不超过5户,帮扶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贫困户要签字确认。加强帮扶干部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帮扶干部要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提高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防止千篇一律。对贫困人口达到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没有明确帮扶单位的由乡镇派出驻村工作队,确保驻村全覆盖,帮扶有实效。

(三)加强资金项目监管,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对扶贫重点项目实行拉网式排查,坚决堵塞漏洞,严防违规邀招标等问题再度发生。按照《关于印发<岳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岳县财发〔2016〕54号)、《关于规范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岳县扶办发〔2016〕4号)文件要求,统一建立专账,规范专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支出进度慢、使用不规范的乡镇和贫困村进行督导和约谈。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力度,建好项目库,加快资金拨付;做实扶贫小额信贷评级授信及贷款资金监管,对所有申请小额信贷贫困户上门核实,按政策发放贷款资金;健全完善公示公开制度,实行阳光运行;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全面推行“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防止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四)压实工作责任,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实施”的管理体制,强化各级地方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责任担当意识,要把脱贫攻坚当作自己份内之事来抓,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危房改造等要出台可操作的工作方案;强化督查巡查,坚持暗访为主,传导工作压力,倒逼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有关负责同志,将对全县2016-脱贫攻坚考核排名靠后且问题突出的乡镇进行约谈;各级要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实行-汇总、季调度、半-讲评。

(五)加强教育引导,切实解决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加强政策宣传,让群众知晓政策,确保扶贫政策进村入户、深入人心;加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宣传,传导正能量,激发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勤劳致富的内生动力;制定激励政策,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提高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组织化程度,强化贫困群众主体意识,坚决避免大包大揽。

(六)严格退出标准,切实解决脱贫质量不高的问题。严格退出标准,对“没有实现吃穿不愁的,没有安全饮水的,没有义务教育保障的,没有基本医疗保障的,没有安全住房保障的,虽然享受了扶贫政策、但当-扶贫成效不明显的,建档立卡‘回头看’后当-新纳入的贫困户,地区低保标准未超过国家扶贫标准‘低保兜底一批’的贫困户”等八种情形,一律不得退出;严格退出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抓好落实;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对已经脱贫的对象,要开展“回头看”“回头查”“回头帮”,因脱贫程序操作不严造成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所有脱贫不达标的户,均要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并与其帮扶责任人对接,重新制定帮扶计划、落实帮扶措施;对已脱贫但因病、 因灾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返贫的,要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并针对返贫原因认真分析,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四、工作步骤

(一)全面部署动员阶段(4-21—23)。各乡镇各单位要迅速传达中央有关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认真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乡镇、本单位的整改方案,及时召开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落实领导责任,明确工作职责,全力抓好整改落实。各乡镇各单位要在4-26前将整改方案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全面排查整改阶段(4-23—6-13):集中力量对本乡镇本单位脱贫攻坚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工作台账,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摸底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逐条逐项形成问题清单,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把集中整改与推进工作结合起来,建立脱贫攻坚长效机制。各乡镇各单位集中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6-14前上报县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其它有关整改动态、整改情况及时报送。

(三)全程督查巡查阶段(4-底-5-底):县纪委、县委组织部、两办督查室、县扶贫办将抽调安排专门力量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单位集中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巡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各乡镇各单位要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乡镇本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看是否逐一开展排查核实,突出问题是否排查到位;看自查整改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虚报、瞒报、漏报现象;看整改工作是否达到预期目标,突出问题是否整改到位。

(四)全面总结阶段(6-13-15):由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呈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王保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张奕任副组长,各乡镇、相关行业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县扶贫办,由彭四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刘卫同志任联络员。领导小组负责此次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单位也要加强力量,确定专门领导负责,安排专门人员联络,及时汇总工作进展并向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报告。要坚持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确保全县“一盘棋”、一起推。

(二)确保整改到位。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中央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全方位加强指导督导,盯紧进度安排、人力调配、推进实施、成效确认等重点环节,项目招投标、资金使用等重点工作,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严格责任追究。对在督查巡查、考核评估中发现重大问题以及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按《岳阳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岳县发[2017]8号)进行追责。大力查处典型案例,突出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违规违纪违法、弄虚作假等行为,及时通报曝光,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

(四)强化制度建设。抓住脱贫攻坚过程中遇到的带共性和关键性瓶颈制约问题,把近期与长远问题,显性与深层次问题,特殊性与普遍性问题结合起来,进行深入调研、相互借鉴、会商对策,完善制度、创新机制。重点抓好因病因残致贫返贫救助机制、财政资金撬动金融信贷机制、农村三次产业融合贯通机制、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机制、社会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和技能培训统一归口机制的研讨和建立。要将这些问题破解机制建设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单位和党派、团体,获取一手资料,形成调研成果,加以转化落地,争取有所突破。通过制度建设巩固脱贫基础,增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

(五)加强舆论引导。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政策解读及舆论引导,突出正面宣传,加大主流声音。坚持主动发声、适时发声,以适当方式公布工作进展,统一对外宣传口径,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舆情监测,强化媒体责任,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合法反映诉求,为整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附件

岳阳县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责任清单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别 具体问题
脱贫 质量 不高 擅自扩大收入统计范围 按照国家制定的收入类别进行核算 严格按照《湖南省贫困退出验收细则》的计算方法核算农民人均纯收入(大病救助、危房补助、易地搬迁、一次性保险赔付、扶贫物资、高龄补助等7类收入不计入);2016-扶贫标准为3026元。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 、各驻村工作队
当-纳入的扶贫对象当-就宣布脱贫 新识别的贫困户当-不脱贫 建立新识别贫困户数据库,严格把关预脱贫对象的上报,每-报的预脱贫户与数据库进行比对。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 、各驻村工作队
已脱贫但因病、 因灾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返贫的 认真排查,上门核对 经确认后,可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 并针对返贫原因认真分析, 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 、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验收人员不上门、贫困农户没签字、未召开民主评议会等退出程序不到位的贫困对象也认定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没有真正落实的扶贫对象就确定脱贫 开展精准退出专项清理,规范贫困退出程序; 严格退出标准和程序,坚持“八个不退出”,完善一户一档资料,确保该履行的手续一个不少、该需要的资料一个不缺,重点核实“一支笔签字”或未签字、收入类似、贫困户不认可脱贫等现象。所有脱贫不达标的户均要在系统内由脱贫标识为返贫, 并与其帮扶责任人对接, 重新制定帮扶计划、 落实帮扶措施;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别 具体问题
对象 不准 “四类人员”清理不彻底;优亲厚友致使富裕对象成为贫困户; 开展全覆盖摸排甄别,对“四类人员”、富裕户进行清理 “ 四类人员” 户(包括已脱贫户),必须逐户分析原因,原则上予以删除;情况特殊,确实困难需要保留的户, 按识别程序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识别后成为“ 四类人员” 的户,达到脱贫标准的做脱贫处理;各类识别不准户(包括已脱贫户)一律清除。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少数符合条件真正贫困的对象未纳入 对符合条件的低保户、残疾人户、重灾户、移民户、大病重病慢性病返贫户等几类人群按照标准和程序纳入 新识别贫困户必须符合“六看一听”标准,并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村民小组提名、村级民主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复核、县人民政府审批”程序进行,确保精准纳入。新纳入对象享受“六看一听”政策。完善贫困户新识别档案资料。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拆户、分户 该整户纳入的整户纳入, 该合并的合并, 该清除的清除。 以贫困家庭实际人口为依托,摸实家庭人口信息,有效解决好婚嫁、死亡、招录等户口变更问题,严禁变相分户、拆户,确保系统人口与实际人数一致。特别注意:贫困户身份证被借用买房、买车、注册工商户的,必须在 6-30 前注销完毕, 限期没有注销的视同“ 四类人员” 处理。 5-20 县扶贫办 县扶贫办、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数据信息更新不及时,动态调整不到位;挂图作战和档案管理不到位 及时进行信息录入和数据更新,做实扶贫开发信息系统。 对电脑系统中2016-已脱贫对象收入不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问题未解决进行纠错;做好2017-未脱贫户及新纳入贫困对象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对姓名同音字、身份证号码错误、数值空值、逻辑错误等问题,全面开展贫困户数据清洗工作;建立扶贫开发数据动态调整-报制度,及时更新村、组、户基础数据信息。规范挂图作战和档案管理。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 、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 别 具体问题
帮扶工作不实 驻村帮扶工作不实 驻村队伍力量不强 按照素质要“高”、力量要“强”、责任要“明”、人员要“专”的要求,成立驻村工作帮扶队。 对驻村干部名单联合会审,选优配强驻村干部;建立驻村工作队员召回机制 5-5 县委组织部 县扶贫办、各驻村工作队
驻村干部业务不熟 驻村帮扶干部全面掌握驻村帮扶政策业务知识。 开展业务培训 5-30 县扶贫办 各驻村工作队
驻村时间达不到规定要求 驻村工作队长每-驻村20,驻村期间住在帮扶村。 对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实行GPS定位管理 5-30 县扶贫办 各驻村工作队
结对帮扶工作不实 帮扶责任人未按要求落实走访次数 帮扶责任人每-入户走访一次以上。 实行常态督查,对走访情况开展电话抽查 5-30 县扶贫办 各乡镇
帮扶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强 因户制定脱贫计划;按计划落实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工作得到贫困群众认可。 实行常态化督查,开展电话抽查,启动问责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别 具体问题
帮扶 工作 不实 工作志记录不详细 通过工作志全面真实反映帮扶工作情况 实行常态化督查 5-20 县扶贫办 各驻村工作队
扶贫手册填写不规范 扶贫手册发到贫困户;帮扶责任人亲自按要求填写;每项帮扶措施落实及其帮扶成效都要及时如实填写;帮扶成效必须得到贫困农户的认可。 开展业务培训,实行常态化督查 5-20 县扶贫办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贫困村脱贫规划和脱贫计划操作性、针对性不强。 对照脱贫标准因村制定规划计划;对照脱贫-限有序安排并落实扶贫项目;在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建设的同时,要注重产业扶贫项目的规划实施,确保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4万元以上。 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专项督查 5-20 县扶贫办 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别 具体问题
内生 动力 不足 宣传发动不到位,群众知晓扶贫政策不到位 干部入户宣传率达100%,贫困群众对政策知晓率达100%。 对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脱贫攻坚政策到户口袋书》;结对帮扶干部要深入贫困农户进行交流思想,建立感情,耐心细致讲解扶贫政策至少1次;通过电视媒体、报刊、广播村村响、文艺节目等渠道和形式,对扶贫政策进行宣传 5-10 县委宣传部 扶贫办 县文旅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组织引导不够,群众对脱贫攻坚的参与度不高 帮助贫困群众树立脱贫信心,引导贫困群众自觉参与脱贫攻坚。 采取道德讲堂、电视媒体等渠道,加强对自力更生、自主脱贫的的典型人物进行宣传。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代投的形式,鼓励贫困户转变“等靠要”思想;大力引导贫困群众参加扶贫专业合作社,发挥主人翁作用,激发群众内生动力。 5-10 县委宣传部 县文旅广新局、县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基层组织作用发挥不强,带领群众自主脱贫动力不足。 配强配优村支两委 选准选好村级班子,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开展脱贫攻坚党建促扶贫活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动贫困户脱贫致富。 5-30 县委组织部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别 具体问题
工作 落实 不力 农业、林业、畜牧、旅游等特色产业存在项目建设迟缓,实施方案未定型,产业特色不鲜明,与农户利益联结机制不够紧密。 围绕光伏发电、红薯、油茶、畜禽养殖、优质水果等特色产业,支持贫困村群众发展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生态休闲业等。 按脱贫攻坚大会战实施方案要求,因村施策,制定相关方案。 5-30 县农业局 县林业局 县畜牧水产局 、县文旅广新局、县经管局 、县扶贫办、有关乡镇 、各驻村工作队
重点产业项目进度不快。 在贫困村实施覆盖500人以上,-人平增收1000元以上的重点产业项目4个。 加快推进项目建设,推动产业发展和贫困户增收。 6-10 县扶贫办 县农业局、县林业局
金融扶贫小额信贷覆盖率未达要求。分贷统还项目利益联结不紧密。小额信贷贴息不及时。 力争覆盖率达到15%,覆盖贫困户2225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严格执行扶贫小额信贷有关政策。 确保-内新增小额信贷投放额度达到6038万元;严格把关比对贷款人有关信息,防止贷款投放到非贫困户;严格按照要求实行季度贴息;建立扶贫小额信贷分贷统还项目跟踪监管机制,全面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6-10 县人民银行、 县信用联社、县扶贫办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光伏扶贫项目推进不快 确保2个贫困村光伏扶贫试点项目于5-30前完成并网发电。 简化审批程序,全面启动并如期完成11个贫困村的光伏扶贫项目建设。 5-30 县发改局 县供电公司、县国土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相关乡镇 、相关驻村工作队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别 具体问题
工作 落实 不力 电商扶贫服务站建设进度不快,贫困户开网店业务掌握慢 启动-度35个贫困村电商扶贫服务站的建设,提高贫困户电脑操作业务水平 全面解决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如期完成服务站建设,加强对贫困户的电商业务培训。 6-10 县商务粮食局 县扶贫办、相关驻村工作队
社会保障兜底未做到应兜尽兜,存在部分兜底家庭未整户纳入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整户兜底对象做到应兜尽兜、整户纳入,实现两线融合 深入摸底排查,做好系统更改前准备工作。 6-10 县民政局 各乡镇
贫困户大病救助报销比例过低,部分贫困户因病致贫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全面解决“贫中之贫、困中之困”因病致贫人口的问题 深入调查摸底,制定切实可行的健康扶贫实施方案 5-20 县人社局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部分贫困户因学致贫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全面解决因学致贫问题 严格执行教育助学政策,研究制定教育扶贫实施方案 5-20 县教体局 各乡镇、各驻村工作队
存在的突出问题 整改目标 整改措施 完成 期限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类别 具体问题
工作 落实 不力 贫困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存在进度缓慢 全面启动46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 制定工程项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加大督查调度力度,加快工程进度;加强工程项目监管,确保工程质量。 5-30 相关行业部门牵头单位 各行业部门责任单位
易地扶贫搬迁存在对象认定不精准,项目实施进度慢,后续扶持产业效果不明显。 确保对象精准率达到100%;如期如质推进项目;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对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开展一次全面甄别,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科学确定并启动后续扶持产业项目。 5-30 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挥部 相关乡镇
危房改造存在底子不清,危房户、无房户的住房保障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问题。 澄清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底子,切实解决贫困农户住房保障问题 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据库和危房改造数据库的比对,摸清楚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底子,制定科学可行的方案,着力破解贫困危(无)房户的住房问题。 6-10 县住建局 县扶贫办 相关乡镇
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存在考核风险 确保全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个百分点 科学制定-度增长目标 5-30 县农业局 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