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来源:扶贫办   2016-05-24 00:00
浏览量:1 | | | |

 

 

 

 

岳县扶办发〔20164

 

岳阳县精准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规范县派驻村帮扶工作队

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

 

县直驻村帮扶工作队、各乡镇扶贫办:

为深入贯彻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驻村帮扶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加强和规范县派工作队驻村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做到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资金安全和使用效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加强驻村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是做好县派驻村帮扶工作、实现帮扶目标的前提,是当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现实要求。各驻村帮扶工作队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驻村帮扶工作的部署安排,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关于资金和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当地扶贫开发规划为依托,围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六到农家”和“六个落实”的工作目标,规范帮扶资金和项目管理,通过统筹规划、突出重点、整合力量,切实提高帮扶效益,圆满完成驻村帮扶各项工作任务,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致富奔小康做出积极贡献。

二、加强驻村帮扶资金管理

(一)帮扶资金范畴。驻村帮扶资金包括: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派出单位安排的专项帮扶资金、工作队协调争取的其他资金和社会扶贫资金。

(二)帮扶资金投向。驻村帮扶资金的投向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办法的前提下应重点用于以下方面:

1、扶持带动贫困农户增收。围绕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采取直接帮扶、委托帮扶和股份合作方式,支持扶贫对象单独或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种养大户形成利益链接机制,发展种植、养殖业、民族手工业和乡村旅游,增加收入。

2、扶持贫困村集体经济发展,增加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

3、支持贫困村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建设。改善驻点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注重突出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4、提高贫困人口素质。帮助驻点村青少-接受九-义务制教育、“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和学历教育,阻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加强农民实用技术培训,提高增收的能力和水平。

5、支持贫困农户危房改造和扶贫易地搬迁。协助住建部门开展扶贫对象D级危房或无房户的重建工作;协助发改、国土部门开展扶贫对象生态移民、避险移民和扶贫移民的搬迁安置工作。

(三)帮扶资金专帐。帮扶资金应根据来源,按照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由驻点村所在乡镇的经管站或财政所负责建立帮扶资金专账,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结算。报账需经县派工作队、项目实施监督班子、受益群众代表以及项目监理机构签署审核意见后按照程序核准报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贪污、套取项目资金,不得巧立名目,将项目资金用于请客送礼。

(四)帮扶资金公示。所有资金在使用前都要经过集体研究,确定使用内容,完成后要在村公示栏中公示使用情况。

三、规范驻村帮扶项目管理

(一)帮扶项目的确定。项目的确定要在县派工作队指导下进行,充分征求全体村民意见,由村两委、村民小组长以及村民代表集体协商,专家实地考察论证后确定。县派工作队要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档立卡贫困户受益程度、资金来源等方面进行论证和把关,帮扶项目按规定程序向相应主管部门申报,实行一-规划、分-实施,项目确定后纳入驻村帮扶三-规划,报派出单位党组审定批准,并报县扶贫办驻村帮扶办公室备案。

(二)帮扶项目的实施。项目由驻点村成立项目实施工作队或受益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明确项目实施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实施过程和应取得的效益承担责任。要成立由村组干部、老党员和群众代表组成的项目实施监督组,与工作队一起对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

(三)帮扶项目的公示。项目实行公示制度,公示内容包括建设内容、工程概算、资金来源、贫困农户受益情况等,在项目建设地或村主要公共活动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帮扶项目的招标。工程建设类项目原则上应按照县统一规定的招投标要求和标准执行;凡达到公开招投标起点要求的项目,要按公开招投标程序执行;未达到公开招标起点要求的项目,按相关程序规范操作。重要工程建设类项目,要委托监理部门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

(五)帮扶项目的审结。项目完工后,由项目所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县派工作队组织进行审计与验收。工程建设类项目应预留10-15%质量保证金。项目竣工交付使用后,要及时办理档案移交,并明晰产权,落实管护责任。

四、加强监督与检查

县派工作队和县驻村帮扶办公室要主动与财政、监察等部门衔接,加强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主动邀请审计部门依法对驻村帮扶资金进行审计。县扶贫办驻村帮扶办公室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骗取、套取、挪用、贪污或其他违规、违纪使用帮扶资金的行为,要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岳阳县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 -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