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相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湘财预〔2025〕316号)要求,经县直相关单位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共同研究,报请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1055万元下达给你们。
对于计划安排项目,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核实核准建设内容及规模,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变更的,必须严格依法依规按相关程序办理。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早建成、早收益。各县直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好资金项目的监管责任,跟踪收集项目实施情况,并将项目实施信息录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
附件:岳阳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
岳阳县2026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计划表.xlsx
岳阳县农业农村局 岳阳县财政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