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来源: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06-2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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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使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逐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切实增强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水平,结合本部门实际,特制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工作制度。

一、党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

1、组织领导。学习中心组由局党支部组成,机关党支部书记方卫兵局长任学习小组组长。组长是抓中心组学习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中心组学习工作负责,与全体成员一道制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并主持中心组的学习和研讨。学习成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向学习组长请假。

2、学习要求。中心组学习要切实做到“五个有”。即有-度学习计划、有学习出勤登记、有个人学习专用笔记、有集中学习讨论记录、有学习体会文章,并做好有关资料的归档工作。

3、学习形式。中心组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两种形式。集中学习主要采取封闭形式进行,集中精力学习某一专题,然后进行讨论,设中心发言人,形成书面发言材料。个人自学必须做到:(1)认真学习规定必读的篇目;(2)做好学习笔记。中心组集体学法每-不少于2次。

4、学习交流。中心组成员应加强学习交流,学习交流应做到:坦诚相见、互相切磋、取长补短、共同提高,形成讲大局、讲团结、讲协作、讲纪律、讲奉献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真正做到学有所得,全面推进住建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局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律学习,将法律学习摆上重要程,牢固树立宪法和法律观念,增强法律素养和专业素质,注重提高自身依法决策、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2、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采取个人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以个人自学为主。

3、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法律,主要采取讲座辅导、集中研讨、交流学习体会等方式进行。

4、局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一般每-安排4次,其中3次安排讲座辅导,1次安排交流学习体会。交流研讨在局领导干部之间进行。

5、局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重点:

(1)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推进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

(2)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3)与分管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和规章;

(4)保密、廉政、防止职务犯罪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制度;

(5)公文处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6、为确保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效率,领导干部要不断加强对学法重要性的认识,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开展法律知识的自学,保证每-自学时间不少于40个小时,撰写学法用法调研报告或学法心得论文不得少于1篇。

三、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

1、局普法领导小组每-一次举办各级人员法制讲座(按照局政治业务学习时间实施)。

2、法制讲座内容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十八大精神;中央、省、市、县有关政策、法规、会议文件等;建筑法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科室主要工作为重点,并及时学习新颁布的法律知识。

3、举办法制讲座分别聘请律师、县政府法制办领导、县委党校老师为主讲人,保证法制讲座质量。

4、法制讲座要注重针对性,讲究实效性。

四、法律知识培训制度

1、局领导干部(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参加一次县政府法制办安排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班。

2、局法治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3、局法规股制定干部职工普法计划和学法安排表,并组织实施,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培训时间每-不少于40个学时。

4、在组织好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培训的同时,还要抓好对新农村建设帮扶乡镇村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5、抓好中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五、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

1、由局法制股和纪检室共同负责,对全局干部职工学习法律知识情况进行考试考核。

2、对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考试每-进行一次,考试成绩装入普法档案,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依据。

3、法规股对各股室、站学习建筑行业法律法规情况每半-检查一次。

4、法规股对各股室、站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每-进行一次考核,把此项工作作为干部职工评先选优、股室业务工作、文明股所评比的重要条件。

2013-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