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岳阳县2016-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
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部门(单位)名称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编码
评价方式:部门(单位)绩效自评
评价机构:部门(单位)评价组
报告期: 2017 - 8 - 16
岳阳县财政局(制)
| 一、部门(单位)基本概况 | ||||||||||||||
| 联系人 | 李彦 | 联络电话 | 7629527 | |||||||||||
| 人员编制 | 76 | 实有人数 | 74 | |||||||||||
| 职能职责概述 | 国家法律监督机关,通过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 |||||||||||||
| -度主要工作内容 | 任务1: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坚决贯彻党中央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反腐败要求,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 任务2:推进平安岳阳县建设。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积极参与“五打五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侵财性犯罪、毒品犯罪、赌博和“地下六合彩”犯罪、暴恐犯罪,配合整治堵门、堵路、赌桥的“三堵”问题,整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整治强揽工程,强买强卖、强行阻工的“三强”问题。 任务3:加强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一是防止冤假错案。全面正确贯彻修改后刑诉法、落实罪行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二是惩治司法腐败,对司法领域腐败零容忍,坚决清除害群之马。三是加强对刑事执行工作的监督,进一步加强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行动。 | |||||||||||||
| -度部门(单位)总体运行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 一、查办职务犯罪,优化发展环境。始终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办,找准检察机关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切入点,截止今-底,共计查处各类职务犯罪12件11人。 二、打击刑事犯罪,推进综合治理。始终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最基本的安全需求为导向,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推进平安岳阳县建设。截止至今-底,共批捕221件290人,起诉335件491人,办案规模基本与去-持平,无一错捕、错诉案件,办案准确率100%。 三、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始终坚持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能,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严把案件质量关,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维护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 二、部门(单位)收支情况 | ||||||||||||||
| -度收入情况(万元) | ||||||||||||||
| 机构名称 收入合计 其中: 上-结转 公共财政拨款 政府基金拨款 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其他收入 局机关 2011.93 0 2011.93 0 0 0 | ||||||||||||||
| 部门(单位)-度支出和结余情况(万元) | ||||||||||||||
| 机构名称 | 支出合计 | 其中: | 结余 | |||||||||||
| 基本支出 | 其中: | 项目支出 | ||||||||||||
| 人员支出 | 公用支出 | |||||||||||||
| 局机关 | 2011.93 | 1157.33 | 797.79 | 359.54 | 854.6 | 0 | ||||||||
| 机构名称 | 三公经费 合计 | 其中: | ||||||||||||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运维费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因公出国费 | 会议费 | ||||||||||
| 局机关 | 74.2 | 13.8 | 52.7 | 0 | 0 | 7.7 | ||||||||
| 机构名称 | 固定资产 合计 | 其中: | 其他 | |||||||||||
| 在用固定资产 | 出租固定资产 | |||||||||||||
| 局机关 | 1150.52 | 1150.52 | 0 | 0 | ||||||||||
| 三、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 ||||||||||||||
| 整体支出绩效定性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 | ||||||||||||
| 整体支出 绩效定量目标及实施计划完成情况 | 评价内容 | 绩效内容 | 绩效 目标值 | 完成情况 | ||||||||||
| 产出目标 (部门工作实绩,即绩效办制定的单位-度考核计分办法中考核的部门工作实绩内容) | 质量指标 | 办案质量 | 执法办案零差错 | 办案零差错 | ||||||||||
| 加强综治民调工作 | 民调得分不得低于全省或全市平均值 | 高于全省平均分 | ||||||||||||
| 数量指标 | 职务犯罪案件立案数 | 8案 | 12案 | |||||||||||
| 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数 | 6人 | 11人 | ||||||||||||
| 时效指标 | 办案进度 | 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审结案件,无超期现象 | 无超期 |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预算内 | 1407.48万 | 2011.93 | |||||||||||
| 绩效自评综合得分 | 97 | |||||||||||||
| 评价等次 | 优 | |||||||||||||
| 四、评价人员 |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 张正球 | 党组副书记 副检察长 | 岳阳县检察院 | ||||||||||||
| 彭翔 | 办公室主任 | 岳阳县检察院 | ||||||||||||
| 李彦 | 行装科科长 办公室副主任 | 岳阳县检察院 | ||||||||||||
| 毛青 | 会计 | 岳阳县检察院 | ||||||||||||
| 评价组组长(签字): - - | ||||||||||||||
| 部门(单位)意见: 部门(单位)负责人(签字): - - | ||||||||||||||
填报人(签名): 毛青 联系电话:18770915541
2016-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述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行装科
(2016-12-15)
2016-度,岳阳县人民检察院行装科认真贯彻落实《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6〕14号)和《岳阳县县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岳县财发〔2016〕15号)等文件精神,认真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牢固树立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要钱难,花钱更难”,“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效能,为确保检察机关充分履职,推动检察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一、单位基本情况
岳阳县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下设办公室、政治部、案件管理办公室、行政装备科、检务督查室、纪检监察室、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法警大队、监所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检察技术科、刑事赔偿办、东洞庭湖检察室、工会18个内设机构。截止2016-底,岳阳县人民检察院共有专项政法编制76人,在职干警74人,退休干警19人,临聘人员34人;在编车辆12辆,全部为执法执勤用车。
{C}{C}二、 {C}{C}财务收支情况
2016-度总收入2011.9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其中中央转移支付共计217.00万元,包括办案经费14.000万元及装备经费77.00万元。
2016-度总支出2011.93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57.33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86.77万元(含工资普调补发工资及临聘人员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301.88万元,主要为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维修费、培训费、招待费、工会经费邮电费等各项保证机关正常运转开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1.02万元,包括退休人员津贴及单位负担部分住房公积金等各项补贴;其他资本性支出32.39万元,主要是更新添置一批办公办案设备,新农村建设帮扶、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开支25.27万元。
项目支出854.60万元,包括:办案开支502.60万元,因近-来侦查一体化要求,我院多次参与或承办省市院交办大要案,专案经费支出较大;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工程尾款支付352.00万元。
三、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推进
1.切实加强领导,逐步完善考评体系
“预算绩效管理”作为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把绩效管理机制引入预算管理体系,通过两者的有机融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我院党组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多次组织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时传达政府、财政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扩大绩效评价工作的影响,
二是加强内部沟通。将各科局室的检察业务工作与绩效评价结合,推动绩效评价工作的有效开展,把绩效评价工作列入-度工作考核的内容,并加大对绩效评价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力度,提高资金使用的绩效意识。
三是持续跟踪管理。对-初制定的各项评价指标充分关注,进一步完善《岳阳县人民检察院绩效评估考核办法》、《机关内务管理规定》,并针对实际情况修正指标体系,确保绩效评价工作科学持续化。
2.制定实施方案,合理设置考核目标
为把绩效理念融入预算全过程,逐步建立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与评价、反馈和应用相结合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建立起“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预算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
一是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科室。形成由分管检察长具体抓,由院行装科具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绩效管理联络员,并将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列入-度工作计划,确保绩效评价工作扎实、有效、全面推进。
二是进一步探索完善预算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借鉴其他部门在绩效管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参考同系统单位评价指标,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
三是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将绩效评价实施结果反馈给相关科室和人员,对在评价结果反映存在的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对评价结果进行认真分析,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3.细化支出科目,科学实施绩效管理
为真实反映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业务经费支出情况,我院建立总账科目和检察经费支出明细科目,科学合理反应检察业务工作各项目支出情况,便于绩效考评和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规范预算行为。进一步理顺预算绩效管理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关系,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和评价工作制度,确保绩效管理形成全院齐抓共进的大格局。
二是加强审计监督。通过“紧紧手”,落实“过紧子”的要求,通过制定经费保障体制改革后检察业务经费支出情况,完善经费管理,加强刚性约束,反对铺张浪费。
三是推进检察改革。完善预算管理体系。高度重视和发挥预算编制在检察经费保障中的基础性作用,把绩效预算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相结合,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不断提高我院检察经费保障能力。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自侦工作创历史新高。全-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12件11人。反贪、反渎齐心协力,查处市驾管所贪贿案件10件10人,判决3人;反渎部门奔赴郴州,参与办理了桂阳县原县委书记李向阳贪贿系列案,以事立案查处东洞庭湖环境破坏和污染案件。同时,狠抓历-积案清理,共侦查终结16件17人,起诉9人,判决9人。自侦工作在全市有影响、有位置,特别是反贪工作,无论是办案规模,还是办案力度,均位居全市首位。
预防工作形成品牌,参加“警示教育活动”已成为岳阳县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必修课”,全-开展活动10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000余人次。
2、刑检工作全面发展。共批准逮捕221件290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6%;共起诉259件377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5%,无一错捕错诉案件,侦监、公诉、案管执法质量考评工作获全市先进。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不批捕73人、不起诉33人,未成-人犯罪作出不批捕决定7人,附条件不起诉5人,出台《关于在未成-人刑事案件工作中加强联系协作的实施意见》,未检工作全面加强。
3、诉讼监督亮点纷呈。办理监督立案5件,监督撤案6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3件次,纠正漏捕25人,同比上升78%,纠正漏诉12人;办理抗诉案件1件,对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2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件。建议办案机关变更强制措施75人,对全县417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台账,督促监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1名监外服刑人员重新收监。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及时妥善处理各类举报、控告、申诉案件24件。受理任季秋同案的4名当事人刑事申诉,目前正在办理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监所科对程小星等4人违规发放贷款案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促使当事人积极追还贷款,取得良好办案效果。此案被高检院评为2016-度全国羁押必要性审查精品案件,监所科全市排名第三位。
4、综合工作稳步发展。《巴陵检察》、“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持续发力,检察宣传面不断拓宽;技术保障力度不断增强,获得“湖南省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先进单位”荣誉。另外,政治部、办公室、技术科、法警大队,综合考核纷纷工作进入全市先进行列。
五、存在问题
一是检察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不完善。当前的检察预算绩效管理考评体系不能充分反映检察工作职能,由于检察机关所办理案件的复杂性,不能精确确定办案所需经费;
二是预算安排不足。对于检察机关承担的大量县委中心工作,如助残、精准扶贫等中心工作未纳入预算范畴;
三是干警素质有待提高。预算绩效管理作为新兴事物,干警知晓率不高,预算意识不浓,相关人员的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六、意见和建议
一是适应检察改革需要。积极配合省院在2016-6-前,完成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的前期筹备工作。
二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修改后的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法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考评指标体系建设,真实反映检察工作实际情况,提高考核质量。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建议财政多举办预算管理相关工作的培训,建立专业完备的预算绩效管理队伍,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