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县渔政局   2013-08-1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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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渔发(2013)16号

岳阳县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落实农业部8-5全国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继续巩固和扩大春季禁渔及“洞庭风雷”行动成果,防止非法捕捞出现反弹,根据《湖南省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生态文明建设精神,全面落实《渔业法》、《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以捕捞环节为重点,以对渔业资源破坏程度大、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渔具清理整治为突破口。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强化执法力度和监管,坚持标本兼治、为促进渔业资源可持续发展,维护洞庭湖生态安全和渔业捕捞秩序、保护以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为建设美丽岳阳、生态岳阳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为期一个-(8-5—9-6)的集中专项行动,达到全面清理整治岳阳县东洞庭湖水域的捕捞渔具。全面坚决取缔电力捕鱼、“迷魂阵”、矮围网围、拦河罾(网)等违规渔具,坚决打击大范围、群体性、普遍性使用的违规渔具捕捞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查处率达到100%。为进一步规范捕捞渔具、保护渔业资源打好基础,切实巩固和扩大春季禁渔及“洞庭风雷”行动成果。

三、整治水域和任务

1、整治水域。岳阳县东洞庭湖210万亩水域。

2、重点任务。重点查处电力捕鱼和使用“迷魂阵”、矮围网围、拦河罾(网)、密眼网(布网、网络子、地龙网)、滚钩、底拖网、拦江网、布围子(沙套网)、二密网、麻布网、布毫、密毫、麻毫等有害渔具进行捕捞的行为。特别是对洞庭湖非法矮围、网围违规捕捞养殖行为,要继续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在此次专项行动期间,取得实质性进展。

四、组织方式

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李德军任组长,姚剑龙梁大寒、李文芳、李海波、周志舒、杨利文任副组长,陈三星、罗漫辉、李慰林、何力、彭向明、杨湘波、易喜军为成员,姚剑龙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站(队)负责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开展水上、陆上巡回检查,加强重点水域、跨界水域、隐蔽水域和集中违规高发水域的联合检查、交叉检查、驻守检查等,全面清理整治违规渔具。特别要重点加强东洞庭湖江豚自然保护区巡查、执法和监管。

五、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8-5-8-12)

8-12,召开 “洞庭风雷”行动打击非法捕捞工作专项紧急会议,传达和贯彻农业部8-5全国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在所辖水域内部署工作,并组织主流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

(二)集中整治阶段(8-13-8-31)

一是开展专项检查。各站(队)要组织渔业执法和管理力量,开展违规渔具清理检查,建立渔具明细台帐,全面掌握基本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加强督导检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破坏资源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案件及渔政人员违规处罚、以罚代法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并将督查情况作-终考评依据之一,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农业部渔业局将组织渔政指挥中心、东海区渔政局,以及省、市主管部门将对我县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三是巩固“洞庭风雷”行动成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洞庭风雷”行动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加大打击力度。市畜牧水产局将联合市政府督查室、市“洞庭风雷”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打击非法捕捞的暗访督查,暗访督查情况将作为“洞庭风雷”行动督查考核依据。四是组织跟踪报道。结合对专项行动的督导检查,组织新闻媒体进行跟踪报道,宣传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对查处的典型案件进行曝光。

(三)总结提高阶段(9-1-9-6)

及时报送专项行动情况总结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进一步完善渔具管理、加强渔业资源保护的意见建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已对专项行动进行统一部署,各分管水域的渔政管理站要充分认识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农业部和省、市局的统一部署,建立组织机构,细化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执法检查,层层抓好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执法监管,严打违规行为。各站(队)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大对跨界水域、隐蔽水域、集中违规高发水域等重点水域进行整治,对电力捕鱼和使用“迷魂阵”、矮围网围、拦河罾(网)等进行违规捕捞,严重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进行清理整治。执法监察大队要对全湖水域进行监管打击,做到监管到位、执法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要强化源头治理,深入渔村、渔港、渔船、渔户,摸查违规网具的存储情况,引导渔民主动销毁违规网具。要坚持专项整治与常检查相结合,重点防范休渔结束后违规渔具再次泛滥抬头,保持对违规渔具清理整治的高压态势。对查实的违法行为,除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外,涉及的捕捞渔船渔户要扣除全-油价补助。

(三)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社会氛围。要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政策法规,说明使用违规渔具的危害性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积极争取广大渔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支持及配合,创造保护渔业资源的良好社会环境。要大力宣传违规渔具清理整治工作,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0730-8345760),充分发挥群众力量开展监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在集中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也要着眼长远,研究建立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公安和工商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的渔具监督管理机制。

(五)其他要求。在总结提高阶段,各站(队)要及时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填写《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汇总表》(详见附件)。总结材料和汇总表于9-4前报送局办公室。

附件: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汇总表

2013-8-12

清理整治违规渔具专项行动汇总表

填表单位(公章):

地区 执法检查情况 查处情况 宣传培训情况
检查行动(次) 参加检查车(辆次) 参加检查船艇(艘次) 出动人员(人次) 查获违规船(艘次) 清理违规渔具(张/套) 没收渔获物(公斤) 罚 款(万元) 发放宣传材料(份) 媒体宣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