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有效预防控制食物中毒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营造和谐稳定平安的校园环境,根据《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岳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摊贩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决定从即日起至2024年6月,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进行专项整治,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校门两侧及街道对面两侧100米范围为重点区域,以流动食品摊贩为整治对象,摸清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经营规律,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全面杜绝校园周边食品摊贩,并建立健全食品摊贩长效管控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饮食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6月30日。
三、整治要求
1、整治重点:无证经营食品行为、违法占道经营食品行为;“三无”(无食品生产企业名称、无食品生产企业地
址、无食品生产合格证)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经营行为。
2、整治区域:以校园周边100米范围作为本次行动的重点区域,严禁食品摊贩经营。
3、整治目标:在全镇各类学校周边开展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整治,坚决取缔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食品摊贩,使学校周边流动食品摊点占道经营现象明显改善,营造和谐安全的校园周边环境。
四、责任分工
1、镇食安办:负责组织协调校园周边食品摊贩专项治理工作,划定校园周边100米整治范围,组织联合检查,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2、综合执法大队:负责对城区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巡查执法工作。要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隐患风险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确保学校周边100米范围内摊贩零存在。按规定划定食品摊贩经营地点,督促其备案后到划定经营地点开展经营活动。
3、各村(居)委会食安专干:负责对辖区范围内校园周边流动摊贩进行劝导,引导商贩到邻近便民摊点入市经营,维护学校正常学习、工作、生活秩序。
4、市场所:参与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联合检查和执法。
5、教育联校:配合相关部门执法工作,并在各学校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相关单位要把校园周边食品摊贩食品安全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首要任务,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责任,迅速行动,切实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周密组织实施。相关单位要针对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特点,采取重点巡查、突击抽查、全覆盖检查等方式,力求做到整治对象全覆盖、整治动作全到位、整治任务全落实、群众举报全核处,着力破解监管难点,进一步完善辖区内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监管措施,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确保辖区饮食安全。
(三)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从源头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