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县平安建设暨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岳阳县开展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岳县平安发〔2026〕2号)精神,深刻汲取相关案件教训,切实防范因婚姻家庭纠纷引发“民转刑”案件和命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原则,以防范命案发生为重点,对全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进行拉网式排查、多元化调处、源头化治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化解早、管控实,坚决防止矛盾积累激化,坚决防止发生涉婚姻家庭纠纷刑事案件或命案,以家庭小平安促进公田大平安。
二、实施时间
2026年3月下旬——2026年8月下旬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公田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袁会虹 镇 长
副 组 长:刘 海 党委委员
成 员: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平安办主任、妇联主席、民政所所长、社会化服务中心主任、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平安办,由平安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调度、信息汇总、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具体措施
(一)开展“地毯式”集中排查(2026年5月底前完成)
各村(社区)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网格为单位,组织村干部、网格员、妇联、驻村辅警、志愿者等力量,对辖区内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开展集中排查,着重对婚姻关系发生变动、抚(扶、赡)养关系发生变动、发生遗产继承、离婚诉讼中认定夫妻共同债务、两地分居、招婚、有留守妇女儿童、有家暴隐患、有吸毒和赌博人员、有同居行为、有婚恋、邻里纠纷家庭进行拉网排查,建立第一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并填写《公田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表》,做到“一户一表、一村一册”,5月底之前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镇平安办。
(二)开展“多元化”联调联处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实行分类化解、包干负责:
1.一般性纠纷:由村妇联、网格员、老党员、老干部等“群英”力量就地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
2.复杂性纠纷:由镇平安办牵头,联合派出所、司法所、妇联、民政所成立联调小组,实行“一起纠纷、一名领导、一套方案、一包到底”。
3.高风险纠纷:对存在家暴、扬言报复、精神异常等极易激化的矛盾纠纷,立即上报领导小组,落实“一人一专班”管控措施,由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亲属朋友共同包保,动态跟踪,严防升级。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建立公田镇婚姻家庭矛盾预防化解信息共享机制,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通报,联合研判,协同处置。
(三)开展“送上门”法治宣传
结合排查入户,同步开展精准普法:
1.送法到家:入户排查时,向每户发放《反家庭暴力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简明读本或明白纸,讲清家庭暴力法律后果、讲明纠纷合法解决途径。
2.重点对象重点宣:对存在家暴隐患、有吸毒赌博人员的家庭,由派出所民警、司法所人员上门开展针对性警示教育。
3.广播响起来:利用“村村响”广播,每周播放一次婚姻家庭法律知识、典型案例,让法治声音传入田间地头。
(四)开展“树新风”家风建设
1.典型选树:结合“最美家庭”“平安家庭”“好婆婆好媳妇”评选,挖掘宣传本地和谐家庭典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2.关爱服务:对排查出的留守妇女儿童、单亲母亲、困难家庭,由镇妇联、民政所联合开展法律援助、心理疏导、困难帮扶,从源头上减少因生活困难引发的家庭矛盾。
五、职责分工
平安办:牵头抓总,负责行动统筹、督导检查、信息汇总、考核评估。
派出所:依法处置家庭暴力警情,对扬言报复、可能激化矛盾的人员进行预警稳控,参与联调联处。
司法所: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纠纷调解。
妇联:发挥“娘家人”优势,组织妇联成员参与排查,重点做好受侵害妇女儿童的维权和关爱服务。
民政所:在婚姻登记环节加强调解引导,对困难家庭落实救助政策。
各村(社区):落实属地责任,组织网格员、妇联、志愿者入户排查上报,配合开展稳控化解。
六、工作步骤
动员部署:3月25日前 召开全镇动员会,印发方案,明确任务,培训排查人员
集中排查:3月26日—5月25日 入户拉网排查,建立台账,边排查边化解
攻坚化解:5月26日—7月31日 对重点难点纠纷集中联调,落实高风险人员管控
总结巩固:8月1日—8月20日 开展“回头看”,总结经验,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七、工作要求
1.思想认识到位
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婚姻家庭纠纷是引发农村命案的主要源头。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维护稳定的头等大事来抓,坚决克服“家务事不好管”的畏难情绪。
2.责任压实到位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对本村排查化解工作负总责。
网格员、妇联是直接责任人,对漏排漏报、瞒报迟报引发后果的,倒查追责。
联村干部要下沉到村,督导指导排查工作。
3.风险管控到位
对排查出的高风险家庭,要做到“三个一”:
每周一次上门或电话回访;
每月一次综合分析研判;
重点时段一天一报平安。
4.督查问责到位
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到村暗访抽查,对排查走过场、台账弄虚作假的,全镇通报批评。
凡是因婚姻家庭纠纷排查化解不力,引发“民转刑”案件或命案的,将严格按照县方案要求,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复盘倒查、严肃问责,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5.信息报送到位
各村(社区)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排查化解情况(含《登记表》汇总)报送平安办。遇有扬言报复、持械对峙等紧急情况,必须第一时间报告,不得拖延。
附件:公田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表
附件
公田镇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登记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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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措施与 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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