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县月田镇月田居委会集体经济合作社专用章遗失声明
来源:岳阳县月田镇人民政府   2026-05-20
浏览量:1 | | | | |

  我镇月田居委会不慎遗失“岳阳县月田镇月田居委会集体经济合作社专用章”公章一枚,经多方找寻无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郑重声明:该公章作废,任何单位或个人冒用该公章从事的民事、商业活动及其他法律行为,均与我镇月田居委会无关,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岳阳县月田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