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乡便民服务中心首问责任制
来源:杨林乡   2013-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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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中心办事行为,增强责任感,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二、首问责任人是指申请人来访或通过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所接触的第一人;当有两位以上工作人员一起被接触时,职位高者为首问责任人。
    三、首问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必须做到首问必答、首问必果。
    四、申请人到本窗口咨询办事时,如属于首问责任人所在职责范围的事,要按有关规定及时办理;不能当场处理的,或按一次性告知的要求,向申请人解释清楚有关办理的事项、需补交或携带的材料等;如不属于自己责任范围的事项,要指明申请人到相关部门窗口办理。
    五、对属于业务不明确或首问责任人不清楚承办单位的,首问责任人要及时请求领导,协助、协调有关单位一同解决;对按照规定确实不能办理的,按否定报备要求,做好备案工作。
    六、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有关失职追究制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对引起以不作为为由的行政复议案件或行政诉讼案件等不良影响或引发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