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杨林乡   2015-03-2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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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乡政发〔201514

 

关于印发《杨林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杨林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杨林乡人民政府

一五-三-二十八

 

 

 

 

杨林乡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的易发期和高发期,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任务极为艰巨。为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全乡上下务必统一思想、提前部署、狠抓落实、扎扎实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各项工作,争取清明节期间实现无森林火灾。根据乡党委政府的要求,将4-1-4-9定为清明防火期,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构筑生态文明建设的根基,坚持以“预防为主、积极消灭”为方针,深入宣传和贯彻实施《森林防火条例》,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意识,全面提高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防控为抓手,以安全为目的。建立起“政府负责,村组主体、群众参与、部门联动”的森林防火工作新机制。提倡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确保清明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1、多措并举,把宣传送进千家万户。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要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形成人人自觉遵守、人人积极参与、人人主动防火的良好氛围。一是加大社会宣传力度,广而告之。清明防火期各村委会每天都要出动森林防火宣传车,在火灾易发地段、交通主道、人群集居地、山林入口等地悬挂横幅、张贴标语、设置警示牌。早晚要广播一次,护林员清早出去巡山和晚上回来都要用喇叭喊话,喊话内容为“森林护我家,防火靠大家”;“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禁止野外用火”等。二是新闻媒体共同发力,形成声势。乡森林防火指挥部配合县电视台在清明防火期间采访森林防火工作,同时将各村的宣传和防控活动拍成宣传片、在相关频道滚动播放。三是加强学校宣传教育,齐心协力。要组织专人到学校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中小学生对家长和亲属的森林防火宣传作用,确保无烟上坟、文明祭祖。

2、严防死守,把火源挡在林区外。森林防火,重在预防。清明期间要做到:一是巡查要到山头。各村护林员实行全巡查、鸣锣警示、喇叭喊话,重点地段、山头要落实责任制。二是联村领导要包村组。乡联村干部要包村组、组织村支两委召开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会议,安排部署各项工作。三是防火检查站要设在路口。清明期间是群众上山踏青、旅游、休闲和上坟祭祖高峰期,要抽调乡村干部、林业站工作人员、护林员在主要路段设立森林防火检查站,进行全天候、全方位监护,把路口、守坟头、管山头,做到严格检查、死看硬守,杜绝火种进入林区。四是党员干部要责任到地段。各村坟墓集中地、火灾易发地由村党员干部负责,对清明节期间焚纸、上香挂坟地进行巡回检查,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五是重点人员监管要到位。加强对痴、呆、傻及智障等特殊人员和重点防控人群的监管,防止意外失火发生。

3、严阵以待,把队伍用在实战上。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任务艰巨,各村委会要做到:一是扑火队伍严阵以待。乡级森林扑火队在清明防火期间必须24小时全天待命,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要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各村必须组建一支20人以上、素质过硬、作风顽强、保障有力的防火应急分队,一旦发生森林火灾,能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救灾目标。二是扑火装备完好无损。乡指挥部扑火机具、通信器材和防护装备应配置齐全,并对已有装备进行检修,有故障的扑火机具必须尽早排除故障,排除不了的报县防火办请求技术支持,必须保证扑火器具处于最佳工作状态。

4、真抓实干,把责任落到实处。一是值班值守制度。清明防火期间,各村必须安排值班人员,坚持领导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值守,不得擅自离岗,保持通讯畅通,并做好值班记录。二是督查管理制度。清明防火期间,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将不定时派督查组下村督查,对防火工作实施不到位、扑救火灾组织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严厉问责。三是有火必究制度。各村委会要充分发挥群众第一线索的作用,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林业站、派出所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象,控制火灾肇事者,掌握了解案情,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或移交县森林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