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杨林乡村干部管理10条》的通知
来源:杨林乡   2016-03-0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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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乡发〔2016〕3号

 

关于印发《杨林乡村干部管理10条》的

通   知

各村:

根据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杨林乡村干部管理10条》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共岳阳县杨林乡委员会

              岳阳县杨林乡人民政府

                2016-3-9

 

 

 

主题词:印发《杨林乡村干部管理10条》 通知                                 

发:各村                                                 

中共杨林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6-3-9印发  

杨林乡村干部管理10条

 

为了规范管理,加强村干部队伍建设,推进村工作如质如量到位,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一条 实行依法治村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与乡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确保政令畅通。

第二条 实行工作失职进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工作职责范围内的事敷衍塞责。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措施不力而导致工作失误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责任追究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有:办事不公、以权谋私、为政不廉的;违反村级事务决策程序、擅自决策造成不良后果的;村务财务管理混乱、村务不公开的;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对集体资产处置、经济承包等村级重大事务擅自做主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或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不能完成,造成人口失控的;因工作严重失职,给集体资产造成重大损失的;对村民的正当要求能够解决而久拖不决的;上级党委、政府下达的专项工作任务不按时完成的;发生重大事故处置不当或不及时报告造成一定后果的;因工作失职、失察,造成村民集体上访的;违反规定发展党员,使用党费的;连续两-评议结果为不合格的;基层失职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根据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教育、诫勉、停职、罢免、撤职等处罚;违反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责任追究处理决定应及时送达村干部本人及所在党组织。

第三条 严格会议制度。按时参加乡党委、政府及上级组织召开的各类会议。如遇特殊情况缺会的,必须向主持人请假,未经请假不参加会议的一次扣常评估5分,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常评估2分。参会人员必须将手机调成振动和静音,会场内严禁打电话,严禁吸烟。

第四条 实行严格请销假制度。村干部有事外出必须请假,2天以内必须向村支部书记和联村干部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乡领导请假;支部书记有事外出必须向乡党委书记请假,村长外出须向乡长请假,妇联主任外出须向分管计生工作领导请假。村集体外出活动,必须提前征得乡党委、政府的同意后,方可外出,所有人员回来后,要及时向乡党委、政府报告。

第五条 手机二十四小时开机制度。手机必须二十四小时开机,做到随时联络到人,随叫随到。

第六条 实行村务处理首位责任制。在本村发生的一切大小事情,先由村里负责处理,村里处理不好,由村里向乡政府反映,乡里指导处理。村民越过村里,向乡里、县里等上级部门越级信访的,村干部必须第一时间赶到参与处理。

第七条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度。①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②认真执行“一会四评”制度,即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支部讲评、领导点评。③认真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坚持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并坚持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④坚持村干部值班和周例会制度,每周一至周五必须有村干部在村部值班,每周召开村干部例会,并做好相关值班和会议记录。

第八条 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帐乡代管县审计制度和财务报账制,规范财务审批程序,实行民主理财,财务全面公开,按时间节点(3-20、7-20、10-20)进行张榜公示。

第九条 实行政务公开制度。村要坚持党务、财务、村务定期公开制度。每季度公开一次要有记录,涉及到应及时公布的内容必须及时公布,-底在村民代表大会上通报。

第十条 严格执行作风建设制度。严禁村干部参与赌博,严禁工作中午饮酒、酒后驾车。遵守相关制度规定,扎实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村级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