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步仙乡2015年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来源:步仙镇   2015-03-23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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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政发[2015]18

 

 

步仙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步仙乡2015-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步仙乡2015-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试行方案》经乡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5-3-23

 

 


 

 

 

步仙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

试行方案

 

    为了认真实施市委、市政府“四三六”工程,贯彻落实市县精神,加快推进我乡农村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步仙乡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乡党委书记廖亚辉任总指挥,乡长汤少文任组长,刘庆华任常务副组长,易林军任副组长、江奎、骆华锋为成员,城建办、财政所为成员单位,各村、各部门联点干部为本辖区环境整治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村支部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本辖区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整治对象

乡属21个村。

三、资金保障

建立县、乡、村、户四级投入机制,县乡两级共投入42万元,村级投入每村不少于1万元,同时,由村民理事会按不低于50元每户的标准向受益农户收取垃圾清运费及保洁员费用。县乡两级投入分为五大块:①确定每村投入基数为人平6元,约21万元;②投入部分资金用于集镇,公路沿线,罗水河港的环境卫生整治,约占9万元;③宣传资料费用4万元;④焚烧炉等基础设施建设2万元;⑤剩余资金按村工作绩效奖励到村,约6万元。

四、整治措施

1.村必须成立环境卫生整治工作理事会,负责环境卫生的督导及向村民收取卫生费,理事会名单报乡整治办。

2.为充分发挥农户参与意识,按照权利与义务相对等原则,各村由理事会按一定标准向农户收取保洁费及垃圾清运费。(建议每户按不低于50元/-的标准收取。)

3.各村应设置至少一处垃圾填埋场,或相邻几个村建立一个焚烧炉,要根据村的大小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保洁员,落实清运费用和保洁员工资。

4.切实调动各农户参与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各村组织理事会每-度对各农户卫生进行一次考核评比,张贴评比标识。

5.各村每-组织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清除积存暴露垃圾,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活动。

五、考核督查

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指定抽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公众举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

(一)-度考评。每-对各村进行一次检查考评,排定名次,结果上报县农办(每-末的最后一周)。确定一名负责干部带队,抽调村支部书记组成考评组,评出各村具体分数并留承影像作为依据,按分数进行排名。(各考评组名单附后)

(二)加大暗访力度,采取“挂牌销号”办法。对存在的问题用照片曝光,要求限期整改。对照片中所曝光位置逾期不整改的一处扣0.5分,扣减当-度得分。

六、奖惩措施。

(一)根据村的大小分为两个类别进行奖惩。1500人以上的村(大村)为一个类别,1500人以下的村(小村)为一个类别,大村评出3个,小村评出4个作为清洁村。对每-考评被评为清洁村的单位奖励300元,联村干部包括在内。

(二)集镇、公路沿线、罗水河的追加资金与每次检查情况挂钩,县暗访与乡-查过程中有3次在该村相关地段扣分超过3分(含3分)的,-终取消该村追加资金。

(三)每-考核时,考核分值在75分以下的村,不纳入奖励范围。如在75分以下且排在倒数1、2、3名的村分别罚款500、400、300元。

(四)连续二个-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乡党委主要领导约谈该村支部书记和联村干部。连续三个-排名倒数一、二、三名的村支部书记将停职问责。

(五)-终按照各村综合考核分数,按排名的先后向县农办推荐“秀美村庄”,县将奖励5000元。

(六)此方案为试行方案,自2015-3-23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