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政发〔2020〕29号
步仙镇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
随着夏季炎热天气的到来,青少年儿童涉水、游泳行为增多,各地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高发期,为切实保障全镇青少年儿童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镇青少年儿童防溺水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步仙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高兴球同志任政委,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海同志任组长,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卢亚军同志、镇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王建平同志、镇党委委员戴燎云同志、镇党委委员黄威同志任副组长,中心学校、安监站、水务站、卫生院、派出所、城建办、各村(社区)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见附件)。
三、职责分工
中心学校: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学生、家长、教师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家访等形式,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安监站、水务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督促各河道、水库、坑塘等水域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村义务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城建办:督促相关责任人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的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水库、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对近年来有溺水事故发生的危险水域配备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实行村干部包片制度,重点时期,在事故多发、易发水域组建巡查救生队伍,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监督。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志、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瞒报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步仙镇人民政府
2020年7月31日
步仙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印发
附件:
步仙镇预防青少年儿童溺水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政 委:高兴球 镇党委书记
组 长:黄 海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卢亚军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王建平 镇党委委员、政协联络办主任
戴燎云 镇党委委员
黄 威 镇党委委员
成 员:兰淼波 中心学校校长
李长庆 安监站站长
李怀群 水务站站长
林育基 卫生院院长
聂爱民 派出所所长
刘 奇 城建办主任
李亮仪 关王村支部书记
付想保 松溪村总支书记
毛小东 安山村总支书记
胡宗辉 凤凰村总支书记
陈 龙 步仙湖村总支书记
付秋保 新合村总支书记
续兴龙 山美村总支书记
邹轮元 北斗岭村总支书记
蒋柏林 仙桥村总支书记
王娥英 狮山居委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中心学校,由兰淼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