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相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省市县关于粮食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切实扛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牢牢把握粮食安全主动权。我镇及早动员,积极谋划,坚决完成县下达的全年粮食播种面积6.4万亩以上(其中早稻2.5万亩),总产3万吨以上的目标任务,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千方百计稳定粮食播种面积
1.着力早稻集中育秧,打好粮食生产第一仗。10个村(社区)全面推进,全力落实粮食播种面积6.4万亩,其中早稻集中育秧大面面积2.01万亩(含机插、机抛大面种植面积1.5万亩)计划,对早稻集中育秧3亩以上的主体,每亩秧田补贴400元,连片10亩以上的集中育秧点,每亩再增加补贴100元;对县域内中晚稻机插机抛育秧,每亩大田补助10元;原则上集中育秧跨区使用的秧苗,由主体向跨入县申请育秧补助。二是突出重点区域。重点落实到存在插花中稻、直播等隐患的村组,继续通过早稻集中育秧避免插花种植,鼓励种植大户和村集体组织开展专业化集中育秧,切实解决无劳力、无技术、不愿意育秧等问题,稳定发展双季稻,确保早稻播种面积稳中有增。三是突出设施建设。根据《湖南省加快推进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湘农联〔2023〕10号)明确的“一年基本建成、两年全面扫尾”要求,依据资金额度,遴选申报主体、择优支持,对按建设标准和质量要求新(扩)建并当年投入使用的播种出苗车间、连栋钢架大棚、育秧设施设备等投资,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按不超过规定建设内容投资总额的40%给予补助,单个主体补助总额不超过80万元;对没有纳入集中育秧设施建设项目的农用连栋钢架大棚,可申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在育秧结束后,必须种植果蔬等经济作物,实现大棚多用,常年使用,最大限度地发挥大棚利用率,增加农民收入。
2.加强耕地用途管控,守住粮食生产基本盘。严格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明确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应当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特别是水稻生产,确保粮食生产面积。各乡镇切实履行禁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遏制耕地抛荒的属地责任,分类处置“非粮化”存量问题;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禁止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挖湖造景等行为;严禁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对零星抛荒田块,具备耕作条件的由村组集体组织代耕代种,对通过土地流转取得经营权的抛荒耕地,由村组集体按相关规定终止流转合同,收回流转耕地并负责复耕;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已经转为林(园)地的耕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按规定不再给予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抛荒一年以上的,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出现连片2亩以上耕地抛荒撂荒的,对村总支书记、农业专干追究责任。各村(社区)要求成立防止耕地抛荒撂荒工作小组,由总支书记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村支两委其他人员任成员的工作专班,各村民小组长任网格员,实行网格化管理,要求任务下达到各片区,春耕期间各村民小组要迅速开展日常巡查机制,积极召开屋场会、组长会、党员代表会,广泛利用村村响等形式宣传,做到不荒一分田,不撂一分土。
3.挖掘粮食扩面潜力,增加粮食产量。在传统玉米种植区域开展传统玉米种植区域开展“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模式示范,进一步挖掘旱粮扩面增产潜力。按照“宜稻则稻、宜旱则旱”的思路,水稻功能区要优先种水稻,压单扩双,恢复双季稻生产,不得以再生稻替代双季稻,严格控制直播,扩大传统一季稻区的再生稻生产。开展旱杂粮复种示范,充分利用旱地、高旱田等扩种大豆、玉米、马铃薯等旱杂粮作物,因地制宜,宜粮则粮、应种尽种。
4.着力转换增效机制,提振粮农种粮信心。一是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深入推进主要粮油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重点推广普及机耕、机育、机插机抛、机防、机收、机烘粮食生产机械化技术,加快补齐机械化育秧、抛插、植保、烘干等短板。对2025年新注册成立,拥有旋耕机1台、收割机1台以上,插(抛)秧机4台以上,证照齐全,机具没有挂靠行为,当年完成机插(抛)秧作业面积2000亩以上的农机专业合作社,验收合格后,每个补助3万元。二是提升社会化服务能力。倡导农机社会化服务,大力支持育秧中心建设,鼓励开展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服务。扶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机械耕、插、抛、防、烘等专业化作业,进一步扩大集中育秧、统防统治、绿色防控、订单服务等社会化服务面,对为小、散农户提供早稻机插(抛)等社会化服务的种粮大户、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给予政策重点倾斜。提升水稻机插机抛水平,对种粮主体县域内机插(抛)实际作业面积每亩补贴35元(根据北斗数据、育秧面积等进行验收后确定实际作业面积);规范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开展农机租赁服务,参与水稻机插机抛作业;原则上跨区作业由主体按规定向跨入县申请作业补贴。
三是培育适度规模经营主体。对流转面积100亩以上且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的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补助;大力发展“211”适度规模经营模式,评选一批优秀种粮示范户,对从事粮食生产、双季稻种植比例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先推荐参评省、市级示范农场、示范社、龙头企业。推行“村集体经济组织+粮食生产”模式,实行“承包户不种大户种,农户不种村集体种”,进一步稳定双季稻面积。
二、抓实关键措施,千方百计稳定粮食产量
1.抓实农业基础建设。一要加强完善农田基础设施。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强化水系渠道建设和田块规模化平整,加快机耕道建设,畅通农机通道,确保不影响春耕生产。加强高标准农田种植用途管控,已建成的“小田改大田”高标准农田必须全部种植双季稻。对集中流转高标准农田未种植双季稻的经营主体,限制其申报相关涉农项目的资格,对建成高标准农田未种双季稻的乡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进行追责问责。二要提升耕地地力水平。一是结合全国退化耕地土壤酸化治理项目,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深松(深耕)等耕地土壤培肥改良措施,确保耕地质量稳中有升。二是开展恢复绿肥种植,大力推广恢复绿肥种植、稻田酸性土壤改良等技术,促进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
2.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一是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侧深施肥、增施有机肥等减肥增效技术措施。切实开展“两增两减”,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推进“一虫一策、一病一方”,分类指导、协同治理措施,大力推广统防统治,利用植保无人机飞防技术,开展重大病虫(“两迁”害虫、稻瘟病、稻纹枯病、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草地贪叶蛾等)统防统治。二是推进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建设、完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将全年产生的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引导生产经营主体科学使用加厚地膜,主动履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对不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经营生产主体依法予以处罚。三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加大秸秆禁烧的宣传力度,做到家喻户晓,开展常态化秸秆禁烧巡查,做到早发现早灭火,加大秸秆焚烧的执法力度,惩罚一起,威慑一片,最终实现零火点。
3.抓实农业技术培训。组织种粮大户、新型经营主体、农技服务人员和农机手等,开展农机农艺技术培训,打造一批种植标准化、生产规模化、服务社会化的双季稻经营主体,大力提升农机综合化水平和标准化栽培水平。
三、注重因地施策,千方百计确保粮食安全
1.实施绿色高产示范。推进整村、整乡整建制示范,围绕关柘线、柏凤线、各村主干道重点打造双季稻精品功能种植区,在关王村、松溪村、新合村、狮山社区共建立10000亩以上优质水稻种植示范片,在仙桥村、凤凰村、北斗岭村3个村共建6000亩以上的优质水稻种植示范片。各村(社区)要将县下达的双季稻生产面积和双季稻轮作示范面积落实到村、组、农户,并登记造册,建立专门台账,督促农户统一购种,落实优质稻“一片一种一式”连片种植。镇财政统筹安排资金,开展油菜示范种植2400亩,绿肥示范面积2500亩。引导农民合理安排种植结构,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在传统一季稻区大力发展稻油轮作模式和油菜扩种,在促进水稻生产的同时增加一季菜籽收益,提高食用油料自给率。各乡镇要配套相关资金,大力推广油菜、绿肥种植,确保全镇秋冬种任务完成。
2.推进科学防灾减灾。对接县级部门落实好粮食类政策性农业保险,做到应保尽保、应赔尽赔。充分调动农户种植双季稻积极性。制定科学防灾减灾救灾应急预案,落实防灾减灾措施,重点加强风雹、干旱、洪涝、倒春寒、寒露风等灾害天气监测预警。及时发布防范倒春寒、寒露风、洪涝干旱等防灾减灾技术方案,加强病虫害测报和农业综合防治,强化技术培训,落实关键技术措施,力争将灾害损失降至最低程度。强化农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提高应急抢种抢收效率,全面推进机收减损。
四、强化保障机制,千方百计推动粮食生产
1.强化党政同责,压实粮食生产主体责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保证粮食安全,大家都有责任,党政同责要真正见效”重要指示,压实工作责任。成立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黄海任政委,镇长杨法新任组长,党委委员王建平为常务副组长,其他负责干部为副组长,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财政所、自然资源所、林业站、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谋划,协调指挥全镇粮食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设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由王建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各村总支书记为下去粮食生产第一责任人,落实联点领导联村负责制,第一书记、联村干部包村负责制,“五到五促”帮扶责任人包户负责制,坚持党建引领,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规范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压实风险管控,确保补贴资金封闭运行,全面推进“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运行应用,严格落实资金申报审核发放程序,对耕地面积核定、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进行严格监管,严防“跑冒滴漏”,对骗取、套取、贪污、挪用、挤占或违规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强化宣传发动,营造粮食生产浓厚氛围。通过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村村响广播等形式,结合巴陵党员先锋行动主题党日活动,广泛宣传国家耕地保护、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支持双季稻生产、耕地抛荒取消涉农补贴等政策,充分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主动性,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
3.强化考核督导,落实粮食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建立粮食生产目标考核管理办法,将粮食生产纳入全镇综合绩效考评范畴。
加强督导考核力度,镇纪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成立联合督导组,在早稻种植面积摸底,早稻育秧,早稻种植三个阶段对各村开展督导,对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粮食生产完成进度慢的镇村干部进行约谈,早稻种植面积上报不及时不精准的约谈农业专干、网格志愿者。早稻育秧比例低,进度慢的约谈村总支书记,早稻种植进度慢,效果不佳的约谈总支书记、第一书记联村干部。
附件:1.步仙镇2025年粮食生产计划任务分解表
2.步仙镇粮食生产相关责任人名单
3.步仙镇2025年早稻生产情况督查考核评分表
中共步仙镇委员会
步仙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日
附件1
步仙镇2025年粮食生产分解到村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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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亩/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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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 名 |
早稻计划面积 |
一季稻 面积 |
晚稻面积 |
旱粮面积 |
面积小计 |
粮食总产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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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王村 |
3140 |
550 |
3400 |
300 |
7390 |
38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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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村 |
2830 |
500 |
2940 |
300 |
6570 |
27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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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村 |
2540 |
500 |
2840 |
600 |
6480 |
25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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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社区 |
2530 |
500 |
2700 |
600 |
6330 |
2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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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美村 |
1940 |
600 |
1910 |
800 |
5250 |
23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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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桥村 |
2650 |
500 |
2910 |
600 |
6660 |
30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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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仙湖村 |
2640 |
800 |
2900 |
600 |
6940 |
3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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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村 |
2850 |
800 |
3340 |
600 |
7590 |
39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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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岭村 |
2310 |
700 |
2340 |
800 |
6150 |
28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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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山村 |
1570 |
550 |
1720 |
800 |
4640 |
2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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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5000 |
6000 |
27000 |
6000 |
64000 |
3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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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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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仙镇粮食生产相关责任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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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联村 |
联村领导 |
联村第一书记(联村干部) |
联村部门 |
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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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美村 |
黄海 |
李亮仪 |
派出所、司法所 |
姚奔、骆华峰、续兴龙、李俊华、范军、杨天文、李鸿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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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村 |
杨法新 |
黄林翔 |
财政所、自然资源所 |
李拓、查舟径、申凝、曾卫国、王迁、 聂波涛、魏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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狮山社区 |
周佳良 |
陈宇翔 |
党建办、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
陈振宁、肖丽、孙亚妮、刘宇杰、陈杰、喻婉卓、刘奇、陶文雄、许佳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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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王村 |
姚付明 |
郭海德 |
民生事务办公室、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中心学校、卫生院 |
蒋湘明、刘李明、陈花、蒋品初、江奎、李英、刘小平、陈冬、 李亦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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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仙湖村 |
王建平 |
徐昶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陈强、万雷、李长庆、谢洪波、赵新春、兰雄知、文怡静、彭锷、李海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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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合村 |
李忠耘 |
潘达 |
人居环境整治招商线、市场所、巴陵农商行 |
李德祥、黄如飞、谢勇刚、冯龙、陈龙、李海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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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桥村 |
谢移兵 |
邓国栋 |
纪委 |
江拥军、杜佩、许维忠、付美如、余军、蒋柏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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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溪村 |
黄威 |
卢俊亮 |
武装部、退役军人服务站、经济和生态办公室 |
谢晶、易林军、毛朝凡、邹文、刘敏、陈薇、付青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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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山村 |
谢兰 |
罗亮 |
党政办、卫生院 |
黄宇夫、李果、李雅茗、米雄兵、方勇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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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岭村 |
刘霖灏 |
杨晖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陈三华、杨文高、侯钦仁、杨威、吴李荣、王智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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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步仙镇2025年早稻生产情况督查考核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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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内容 |
考评标准 |
计分 |
考核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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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落实情况 |
组织保障(制订方案、考核办法等)15分 |
有分管农业责任人配合各项工作。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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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了专题会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计2分;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制的计2分;制定了考核办法的计2分;开展了早稻生产专项督查且通报2次以上的计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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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上报(相关台账、实施方案等资料)8分 |
及时上报各项实施方案、相关台账计2分;台账内容全面的,计6分,每差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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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稻计划 落实情况 |
育秧面积(连片、零星面积,分布地点,分类型登记)30分 |
完成计划任务90%以上的计30分;不足计划面积90%的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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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季稻面积比例(目测评估各交通干线和板块,新增面积)15分 |
早稻面积占全村早稻计划任务90%以上的计10分,不足90%的,每少1%扣0.5分,最多扣10分;新增早稻面积与全镇耕地面积占比,每增1%加0.5分,最多加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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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生产(规模大户流转率)2分 |
规模大户流转土地面积占村水田面积50%以上的计2分,不足50%的,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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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治理情况 |
抛荒、非农化、非粮化耕地整治情况(连片、零星面积)10分 |
制定了整治方案,且按照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复耕复种任务的计10分,未完成的,按照实际完成比例每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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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非农化(连片、零星面积)5分 |
无新增非农化耕地的计5分,有新增非农化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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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非粮化(连片、零星面积)5分 |
无新增非粮化耕地的计5分,有新增非粮化的,发现一处扣1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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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措施 落实情况 |
机插(抛)面积、占比5分 |
机插(抛)面积占全村早稻面积40%以上的计5分,不足40%的,每少1%扣0.2分,扣完为止。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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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到位 |
政策宣传情况。按要求进行政策标语张贴宣传和广播宣传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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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上级农资打假及其它行动任务完成情况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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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公路沿线如有连片抛荒达1亩的考核得分为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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