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湖乡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长湖乡   2018-01-12 15:03
浏览量:1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我乡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2017-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63条

2.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3.不予以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无

4.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无

5.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拆讼的情况:无

二、工作措施

(一)配齐队伍。成立了由乡长王四平任组长,纪委书记胡德意任副组长,并由党政综合办、综治办、民政办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乡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

(二)抓实工作。一方面,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系统填报本乡信息公开内容,并及时对公开内容进行更新和充实,做到、全面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充分运用政府信息查阅点、政务公开栏等方式进行公开,同时,在各村落实信息公开联系人,为群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另一方面,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真实性和制度化、规范化上下功夫,通过改进和完善,逐步建立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一系列制度,严格了政府信息公开程序,形成群众监督、内部监督、人大监督的舆论监督体系。

(三)做好宣教。把宣传教育、业务培训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引导乡村干部、基层百姓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先后多次召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村政府信息公开联系人,就政府信息公开填报系统的操作、信息查阅流程等内容进行培训;印发通告,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鼓励群众学习、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该条例的顺利实施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乡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公开不够。信息公开主要以党政综合信息为主,部门、村涉及较少,现在我乡的工作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人员安排还不够科学,导致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发布信息量少等问题。二是普及不够。信息公开面对社会宣传力度不够,下一步将利用多种渠道发布公开信息,提高农民对本乡有关信息的知晓率。

2018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省里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市(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工作力度,重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二是规范制度建设,建立一套行之有效,有操作性的相关制度,用于规范政府工作人员依法公开、真实公开,用于规范具体经办人员的常工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