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
来源:中洲乡   2017-06-01 1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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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乡政通〔2017〕36号

 

中洲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中洲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洲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岳阳县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宣传和推动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求为指导,以宣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为宗旨,紧紧围绕“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断强化全社会环保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节俭生活观念,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共建生态文明,为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 宣传内容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

三、 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 活动安排

(一)认真抓好环保法律学习。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

(二)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1.相关部门宣传活动。

(1)各机关事业单位在门前、院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环保宣传(6月4日前)。

(2)中洲乡人民政府6月5日组织企业和环保志愿者在中洲乡中心学校门前设点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采取设置环保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和环保志愿者进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宣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

(3)乡教育联校组织各中、小学校以上环保课、办黑板报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六·五”环境日的专题宣传。

(4)环保站、综治办负责为“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提供场地、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2.各村宣传活动。各村组织在其所在地主要街道路口和村部制作固定环境保护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6月4日前),大力宣传《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

3.企业宣传活动。乡企业办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在主要公路干线两边的重点企业要制作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企业要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学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守法经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环保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落实各项宣传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相关单位环保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乡办公室、环保站将组织到各村各部门进行宣传工作的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加强活动总结。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注意保存影像资料。认真总结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活动情况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环保部分)重要评分依据。

 

 

 

 

 

 

中乡政通〔2017〕36号

 

中洲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中洲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洲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         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岳阳县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宣传和推动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求为指导,以宣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为宗旨,紧紧围绕“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断强化全社会环保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节俭生活观念,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共建生态文明,为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 宣传内容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

三、 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 活动安排

(一)认真抓好环保法律学习。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

(二)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1.相关部门宣传活动。

(1)各机关事业单位在门前、院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环保宣传(6月4日前)。

(2)中洲乡人民政府6月5日组织企业和环保志愿者在中洲乡中心学校门前设点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采取设置环保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和环保志愿者进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宣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

(3)乡教育联校组织各中、小学校以上环保课、办黑板报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六·五”环境日的专题宣传。

(4)环保站、综治办负责为“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提供场地、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2.各村宣传活动。各村组织在其所在地主要街道路口和村部制作固定环境保护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6月4日前),大力宣传《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

3.企业宣传活动。乡企业办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在主要公路干线两边的重点企业要制作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企业要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学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守法经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环保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落实各项宣传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相关单位环保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乡办公室、环保站将组织到各村各部门进行宣传工作的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加强活动总结。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注意保存影像资料。认真总结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活动情况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环保部分)重要评分依据。

 

 

 

 

 

 

中乡政通〔2017〕36号

 

中洲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部门:

《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已经中洲乡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洲乡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日

 

 

中洲乡2017年“六·五”环境日         宣传活动方案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政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岳阳县2017年“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的文件精神,宣传和推动我乡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具体要求为指导,以宣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为宗旨,紧紧围绕“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不断强化全社会环保法制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全社会树立绿色、低碳、节俭生活观念,不断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推动绿色发展,共建生态文明,为我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二、 宣传内容

2017年5月至2017年7月。

三、 宣传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环境保护系列法律法规,《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系列重要讲话和“六·五”环境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四、 活动安排

(一)认真抓好环保法律学习。

各村各部门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

(二)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环保氛围。

1.相关部门宣传活动。

(1)各机关事业单位在门前、院内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栏等方式开展环保宣传(6月4日前)。

(2)中洲乡人民政府6月5日组织企业和环保志愿者在中洲乡中心学校门前设点开展“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采取设置环保宣传展板,发放环保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组织干部职工和环保志愿者进机关、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宣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

(3)乡教育联校组织各中、小学校以上环保课、办黑板报和悬挂横幅等形式开展“六·五”环境日的专题宣传。

(4)环保站、综治办负责为“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提供场地、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2.各村宣传活动。各村组织在其所在地主要街道路口和村部制作固定环境保护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发放环境保护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环境保护宣传(6月4日前),大力宣传《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

3.企业宣传活动。乡企业办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开展环保宣传活动。在主要公路干线两边的重点企业要制作固定宣传牌,悬挂宣传横幅、张贴标语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企业要组织管理层和员工学习环保系列法律法规政策,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守法经营,落实治污主体责任的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部门要加强环保学习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的学习宣传工作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落实各项宣传工作。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相关单位环保宣传工作的督导检查。乡办公室、环保站将组织到各村各部门进行宣传工作的督查,并将结果进行通报。

(三)加强活动总结。各单位在宣传活动中,要注意保存影像资料。认真总结相关宣传材料,宣传活动情况将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综合绩效考核(环保部分)重要评分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