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委会:
《黄沙街镇2025年产业帮扶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
黄沙街镇2025年产业就业帮扶、产业奖补工作方案
据省、市、县乡村振兴工作有关要求,为持续激发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内生动力,做好产业就业帮扶工作,确保低收入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持续稳步增长,充分发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效益,经党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特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立足全镇农业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突出需求导向、市场导向,强化产业要素支撑,做强产业经营主体,健全联农带农机制,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增强脱贫群众致富动力,千方百计稳定提升脱贫群众收入。
二、基本原则
(一)农户自愿原则,尊重农户个人意愿,不搞行政命令,愿意发展种养则积极鼓励,并自愿承担风险;
(二)因地制宜原则,不搞一刀切,结合划入东洞庭湖湿地保护区相关村组的禁养政策,做到宜种则种,宜养则养,视农户家庭条件及生产条件而定;
(三)积极稳妥原则,在积极推动、通过发展家庭种养产业助力乡村振兴的同时,要确保稳妥,充分考虑农户承担风险能力,切忌贪大求多搞冒进。
三、帮扶对象
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内登记的有产业发展意愿和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以下简称“两有对象”),其中,对有产业发展意愿、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实现产业帮扶全覆盖。
四、主要帮扶措施
(一)产业帮扶
1.扶持发展种养殖业。黄沙街镇乡村振兴办积极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工作对接,按照脱贫户、监测对象产业发展意愿,组织村(社区)与新型经营主体和“两有对象”签订年度产业帮扶协议,采取统一采购发放、配送到户等方式,对“两有对象”免费发放鸭苗,并提供种养殖技术指导等服务,督促完善帮扶主体与“两有对象”利益联结。
2.实行产业奖补。①发展养殖。养鸭、鸡、鸭、鸽等禽类10羽(只)及以上的,每只奖补20元;养牛1头(含)以上,每头奖补1000元(耕牛除外);养羊1头(含)以上,每只奖补400元;养猪1头(含)以上,每头奖补400元;水产养殖400元/亩。②发展种植。水稻、金盆柚、红薯、辣椒、黄桃、大棚蔬菜、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种植1~3亩(含)的,每亩奖补400元,种植3~5亩(含)的,每亩奖补600元,种植5亩以上的,每亩奖补800元。③其他特色产业。发展豆腐、榨油、饲料、面食、酱菜等小型加工作坊,年经营收入达到4000元以上的,每户每年奖补800元。
3.为情况困难监测户发放产业奖补物资。每户监测户发放面条2包、米一袋、油一壶。
以上产业帮扶政策每人每年帮扶资金不超过2000元。
(二)小额信贷帮扶
继续支持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申请小额贷款用于发展生产和开展经营。
(三)消费帮扶
鼓励各驻村帮扶后盾单位、单位食堂、党员干部、市场主体、各界社会力量等群体购买脱贫人口、监测对象的农产品。
(四)就业帮扶
1.外出务工补助。对省外就业、省内市外就业、县外市内就业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对象分别给予400元、200元、100元的交通费补助。
2.公益性岗位帮扶。由镇、村聘用有劳动意愿和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弱、半劳动力,零输转就业家庭成员,无法离乡、无业可扶等)担任乡村公益性岗位,工资补贴标准540元/月(25年9月起,9月前为510元/月)。
3.推广以工代赈。优先安排有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监测对象参与以工代赈项目、推广以工代赈模式实施的项目,以及村级实施的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并发放工资,有条件的村尽可能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
五、项目实施与资金管理办法
(一)预期效益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在其发展过程中通过提供技术服务、提供种苗、保证存活率等方式确保监测、脱贫对象增收。
(二)项目申报及认定程序
各村负责摸底收集监测对象、脱贫户产业意向,由镇乡村振兴办核实确定最终名单,最后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合同。
(三)产业帮扶资金发放
对参与产业帮扶,并主动与脱贫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镇乡村振兴办核实之后,由镇财政将产业扶贫资金发放至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法人代表的相关资料,由财政核实后打款。
六、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
各村确定监测、脱贫对象发展家庭种养业名单和初步核实后向镇进行项目申报的主体责任,也要负责提供在外务工信息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信息,镇乡村振兴办履行审核把关认定的主要责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加强深化与监测对象的利益联结机制,并提供产业发展相关服务,镇乡村振兴办要全面落实发展种养产业帮扶的组织协调督促推进的工作责任。
(二)严肃纪律
要严格按要求抓好奖补对象的认定,确保产业帮扶工作效果,规范操作,公正公开,严禁弄虚作假,虚报套取资金,违者严厉追究党纪政纪责任。
(三)加强监督
为确保产业帮扶工作落到实处,镇乡村振兴办、督查室要加强工作督查,既督促工作推进,也督查规范办理,确保产业帮扶措施能真正为我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挥重要作用。
黄沙街镇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