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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事项名称 |
公开内容 |
公开依据 |
公开渠道 |
公开时限 |
公开责任 |
监督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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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信息公开指南 |
应当包括信息的分类、获取方式、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综合管理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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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信息公开目录 |
应当包括信息索引、名称、内容概要、生成日期等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综合管理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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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电企业基本情况 |
企业性质、办公地址、营业场所及联系方式、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及编号、营业网点信息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综合管理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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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电企业办理用电业务有关信息 |
各类用户新装、增容与变更用电性质等用电业务的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办理环节、申请资料以及业务办理环节中涉及审核查验事项的范围、明细和依据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市场营销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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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电企业执行的电价和收费标准 |
供电企业向各类用户计收电费时执行的政策文件以及供电企业向用户提供有偿服务时收费的项目、标准和依据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市场营销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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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电质量和“两率”情况 |
包括供电可靠性、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等政策文件和相关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 |
电压合格率和供电可靠性指标按季度公布,公布的日期为次季首月20日前。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电网技术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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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停限电信息 |
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限电的,供电公司应当提前7日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限电的,供电公司应当提前24小时公告停电区域、停电线路和停电时间;其他情况发生停限电,包括供电营业区有序用电方案、限电序位等,按国家规定将有关情况及时公布。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手机短信 |
及时发布 |
供电服务指挥分中心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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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法规政策及制度标准 |
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所执行的法律法规以及供电企业制定的涉及用户利益的有关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市场营销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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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服务承诺及服务电话 |
供电公司供电服务承诺以及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12398能源监管热线等投诉渠道。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与12398能源监管热线标识同步、同对象公开。供电企业应主动将24小时供电服务热线号码与12398能源监管热线号码通过即时通讯软件、短信、移动客户端等渠道推送告知到用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市场营销部、供电服务指挥分中心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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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用户受电工程市场公平开放相关信息 |
供电企业执行的规范用户受电工程市场行为的政策文件和制定的相关制度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 |
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更新 |
市场营销部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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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有关信息 |
包括本地区配电网接入能力和容量受限情况,相关情况按季度更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网上国网APP、供电营业厅 |
配电网可开放容量按季度发布,公布的日期为次季首月20日前,如有变化,应当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更新 |
市场营销部、电网技术部、供电服务指挥分中心 |
0730-7623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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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信息公开年报 |
供电公司每年1月20日前编写并发布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 |
政府网站 |
供电公司每年1月20日前编写并发布上一年度信息公开年报。 |
综合管理部 |
0730-76237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