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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县环解查字﹝2017﹞4号

来源:环保局 发布时间:2017-07-13 09:19 浏览次数:1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解除环境保护查封决定书

岳县环解查字﹝2017﹞4号

岳阳市洁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21MA4L7N5W8X

地址:岳阳县新墙镇燎原村四组

法定代表人:易军华  身份证号码:43062119691118****

我局于 2017年 6月 13日依法对你公司存在环境违法行为:1、未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2、违法处置注射器、油墨桶等危险废物;3、生产废水未经任何环保设施处理通过沟渠直排至公司外水塘,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行为作出《岳阳县环境保护局查封决定书》(岳县环查字[ 2017] 5号),因我局对你公司已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扣押办法》第二十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三项之规定,经研究,现依法决定解除查封。

岳阳县环境保护局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