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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未知来源 发布时间:2013-10-09 00:00 浏览次数:1

岳县安监〔201311

关于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镇(乡)安监站,生态工业园、建材办安全监管股,各危险化学品企业:

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湘安监函〔2013〕66号)、《关于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岳市安监函〔2013〕45号)、《中共岳阳县委办公室岳阳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迅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岳县办〔2013〕46号)精神,结合我县危化品领域“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自即起至9-底在全县范围内进一步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通过深入、全面的检查,进一步落实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不断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使用等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危化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实现争创全省安全生产先进县的目标。

二、检查范围

全县所有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企业以及可能存在非法危险化学品企业的重点区域。

三、检查重点内容

(一)证照情况。企业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证照过期失效或无证非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和执行情况。企业各项安全责任制是否与岗位职责相匹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岗位职责、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企业事故隐患排查和治理、安全作业管理、安全教育和培训、应急管理、吸取同类企业事故教训等情况。

(三)企业负责人保护职工生命安全有关规定执行情况。《湖南省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保护员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是否严格按照“铁规定、钢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全面执行到位。

(四)企业夏季高温的各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防高温、防雷电、防汛等有关安全措施;是否严格落实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票证制度;生产设备及原料、产品储罐和仓库是否采取必要的降温措施;是否落实员工防暑降温措施。

(五)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情况。重点检查未经过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是否开展安全设计诊断和隐患整改,城区化工企业搬迁,氯酸盐专项整治进展等情况。

(六)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情况。是否存在创建质量不高、走过场、走形式,企业达标后安全管理是否滑坡。

(七)成品油(含汽油、柴油)生产经营储存情况。重点检查城区加油站隔油系统是否完善,是否私搭乱建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成品油储存、使用和运输的行为。

(八)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的要求,进行了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和备案;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和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是否完善、正常运转。

(九)危化品使用企业管理情况。一是使用危化品的化工企业是否符合安全条件。二是涉及到使用危化品的其他行业尤其是涉氨、涉氯企业的危化品储罐(储槽)、装置、设备设施是否具备安全条件,是否严格按照危化品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管理和运行。三是重大危险源是否严格进行了辨识、评估、备案。

(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情况。相关企业是否有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销售量、销售台账等是否清楚完善等。

四、检查方式和检查时间

检查方式采取企业自查、巡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确保工作实效。

(一)宣传发动(6-下旬)。各乡镇要结合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定危化品企业检查的具体措施和方案,将此次危化品企业安全检查的工作要求迅速传达落实到辖区内所有危化品企业,督促企业制定自查方案、开展检查。要采取各种方式,对专项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12350”举报电话举报安全隐患,发动社会参与。

(二)企业自查(7—8-)。各企业要针对自身实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全面组织各职能部门、车间进行自查,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见附件1),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资金、制定应急预案,确保隐患按期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科学研究确保安全生产的防范措施,并报属地乡镇安监站和县安监局,自觉接受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乡镇检查(8—9-上旬)。各乡镇安监站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对辖区内危化品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能整改的要责令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下达整改指令,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整改措施及建议,督促指导企业强化管理,抓好整改落实。

(四)抽查复核(9-中旬—9-底)。在企业进行全面自查的基础上,由我局组织复核验收。市安监局对县市区复核工作进行督查,并对县市区复核验收的企业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同时市安全监管局将不间断进行明察暗访、督导检查,并将检查发现的有关问题、安全隐患及时通报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企业要高度重视,以对人民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当前开展危化品安全大检查的极端重要性,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省安监局关于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大检查的通知精神,切实落实监管责任。各乡镇、工业园制定的危化品企业检查的具体措施和方案要求在6-底前报县安监局。

(二)深入细致排查,务求工作实效。各乡镇要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全面检查。要突出企业主体地位,督促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企业,要及时跟进,并登记造册,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县安监局。

(三)敢于动真碰硬,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安全大检查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的要求,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不姑息迁就。各乡镇安监站要将此次大检查与监管执法检查相结合,依法依规依程序做好现场执法工作。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问题,要下达整改指令,责令企业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该停产的坚决责令停产,该立案的坚决查处,且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县安监局将对-初确定的委托计划执法的危化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同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对乡镇监管执法的企业进行抽查。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要把此次危化品安全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监管执法以及提升危化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专项行动等活动相结合,协调推进。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积极推广。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真正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请各乡镇安监站于9-20前将此次检查情况和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表(见附件3)报送县安全监管局。

联系人及电话:彭永新  0730-3214606  15074086866;

电子邮箱:398886609@qq.com

附件:1.危化品企业隐患自查自纠表

2.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汇总表

3.列入治理计划的重大安全隐患情况表

            

                     岳阳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