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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来源:岳阳县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4-05-29 00:00 浏览次数:1

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农民朋友: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各项惠农减负政策,切实维护好农民朋友的合法权益,现将2014-度惠农减负政策全面公开,欢迎大家认真领会,共同监督。

 

一、惠农补贴项目:按个人申报、村组公开、部门审核、一卡通发放程序执行。

1、种粮补贴:粮食直补,按计税面积13.5/亩;农资综合补贴,按计税面积80.6/亩;良种补贴,早、中、晚稻按种植面积15/亩;双季稻补贴按实际种植面积补贴。

2、农作物补贴:油菜良种补贴10/亩,玉米良种补贴10/亩。小麦良种补贴10/亩,棉花15/亩。

3、退耕还林补贴:期按还林面积粮食补贴210/亩,现金补贴20/亩(生态林补贴8-,经济林补贴5-);延长期粮食补贴105/亩,,现金补贴20/亩;生态公益林补贴10.5/亩。

4、农机购置补贴:一般补贴额度不超过机具价格的30%;重点支持机械化育秧机具及产品等,其补贴额度不超过50%;单机补贴最高不超过5万元。

5、计划生育奖扶:对农村计划生育奖扶对象,每人每-奖扶1080元。对子女伤残的家庭每人每-扶助1980元;对子女死亡的家庭每人每-扶助2280元。

6、民政补助:农村低保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为95100105/人?-三个等级;五保户为150175200/人?-三个等级;贫困重度残疾人特殊生活补贴50/-。

7、移民直补:大中型水库移民享受直补资金600/人?-,共补贴20-,每-分两次打卡发放。

8、生猪养殖补贴:能繁母猪每-每头补贴100元;生猪养殖大户标准化改扩建奖扶、生猪良种补贴、养殖渔船成品油补贴都可按标准相应获得补贴资金。

9、农村养老金:-满60周岁本县农村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老人,可以按-领取基础养老金55/人。

10、农村医疗保险:农民看病治病在参加农村医疗保险的基础上,享受报销相应比例医药费的待遇。

11、村级转移支付和一事一议奖补:为保障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由国家财政每-按村规模大小拨付村级转移支付用于弥补解决村干部工资和办公经费。为鼓励村民兴办集体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在经县减负办审批的一事一议项目完工验收后,按村民筹资的一定比例给予奖补。

二、农民负担和涉农收费项目:

1、村集体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人平不超过15元,筹劳劳平不超过10个工,县乡公路建设一律不得向农民筹资;村、组农田灌溉水费按“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由农民按受益面积分摊。

2、农村义务教育除可向自觉在校就餐学生按标准收取伙食费外,严禁收取任何费用,禁止向学生强行收取教辅资料、保险等其他服务性收费。农村义务教育不得要求学生订购校服,农网改造不得向农民筹资摊派义务工,不得将资金缺口和生活费转嫁给村级组织。办理结婚证(离婚证)只收工本费,精装每对9元。计生部门发放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恢复生育手术许可证等实行免费;违法生育一胎按上-度农民人纯收入的26倍征收社会抚养费,每再多一胎,依次增加三倍收费。办理二代身份证,只能收工本费20元,补证每证40元,不得加收照相费、快证费、信息采集费等。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住房,除国土部门收取土地证工本费5元,房产部门收取《房屋所有权登记证书》工本费10元外,其他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取消;在办理建房手续时,严禁强制或变相强制农民接受咨询、设计、评估、代办等服务性收费。

广大农民朋友们,在公开政策的同时,我们将严格执行政策,加强监管,同时也欢迎大家严格监督,共同把党的惠农减负政策落实好。以上政策中途如有变动,按新政策执行。

咨询、举报电话:7623699(县减负办)、7648160(县财政局)

    

                                                          岳阳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四-三-二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