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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依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稳企稳岗稳就业十条措施的通知》(湘人社规〔2020〕2号)。
政策内容: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政策标准:失业金标准为统筹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
办理渠道:岳阳县失业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0730-7607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