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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政策每周一课——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来源:岳阳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23-10-31 09:45浏览次数:1

  政策内容:在法定劳动年龄以内,具备一定创业能力和具有创业愿望,个人信用记录良好,符合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对象条件范围,自主创业、合伙创业或组织起来共同创业的,自筹资金不足的部分,可申请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申领条件:属于重点就业群体。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申请资料:1.营业执照或有关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相关的行业准入许可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从事种植业、养殖业的贷款申请人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可提供土地流转证明或由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服务站出具证明;2.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3.《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或《退伍证》或《普通高校毕业证》或《残疾证》,或刑满释放证明或返乡创业证明或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证明或贫困人口登记信息证明或农村自主创业农民户籍证明等;4.本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或未婚的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本人两寸免冠证件照两张;5.凭以上五样原件到岳阳县就业服务中心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受理窗口领取《岳阳县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并到创业所在地社区、乡镇劳动保障站加盖公章;6.本人及配偶和反担保人近一个月内的征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