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区 > 公示公告

岳阳县电力局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 2018-12-11
  •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岳阳县电力局因保管不善,将岳县国用(1991)字第21012017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岳阳县电力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