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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景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 2018-12-10
  • 来源:县国土资源局

本人荣景林因保管不慎,将岳县国用(1999)字第21011307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赵伏芝

2018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