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长者专区
>
公示公告
何志远房屋所有权证遗失声明
2020-02-10
来源:岳阳县自然资源局
何志远因保管不慎,将岳县房权证城关镇字第033004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人:何志远
2020年2月11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