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岳阳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要求,现将我单位负责的岳阳县大明工业砂采选有限公司洗砂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旁边水塘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2020年省级环保督察“回头看”及东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岳阳县大明工业砂采选有限公司洗砂废水未经有效处理排入旁边水塘。
二、整改措施
(一)督促企业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配套完善环保设施;
(二)强化环境监管执法,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督促落实整改。
三、整改完成情况
岳阳县大明工业砂已完成沉淀池的硬化和四周采取防渗措施,定期清理了沉淀池淤泥。2021年5月11日市纪委、市生态环境局已组织领导现场核查验收。
四、后续工作安排或长效监管措施
(一)后续工作安排
进一步加强现场监管,督促企业提高自主守法意识,积极落实主体责任,并要求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正常运行各项污染物防治设施,做到达标排放。
(二)公示期限
2021年6月19日至2021年6月23日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天。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真实姓名并留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青松 ,联系电话:13973041866
岳阳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
2021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