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是什么?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需科学划定我县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现有的《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岳县政通〔2024〕2号)受限于当时标准,禁放范围较窄(仅覆盖核心建成区),未能有效应对污染扩散,需重新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市生态环境局岳阳县分局结合我县实际,研究起草了《关于划定县城区及麻塘街道新开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明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范围。
二、决策依据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全省烟花爆竹管控工作方案》
三、有什么出台目的?
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安全事故,倡导绿色生产生活方式。
四、有哪些主要内容?
第一章:明确划定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第二章:禁止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禁放区域城市开发边界线范围内施放电子礼炮。明确了烟花爆竹、电子礼炮种类等内容。
第三章:在禁放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第四至九章:明确了违规燃放处罚责任、各单位禁放工作责任、国家工作人员要求、执法监督、举报机制及施行日期等内容。
五、禁燃区范围都包括哪里?
(一)荣家湾街道。自G240八仙大桥南端处起,沿新墙河路至京广铁路,沿京广铁路至岳阳南站,在岳阳南站北侧折向白洋水库大堤,沿白洋水库大堤至县洞庭供水公司一自来水厂,在县洞庭供水公司一自来水厂东侧折向林冲路东侧60米处,沿林冲路东侧60米范围边缘向南至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在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北侧折向城南大道北侧100米处,沿城南大道北侧100米范围边缘向东至城南大道岳阳富和科技有限公司路段处,在城南大道岳阳富和科技有限公司路段处折向岳阳富和科技有限公司东侧,沿岳阳富和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千府高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岳阳分公司、中粮米业(岳阳)有限公司、湖南科宁医药有限公司、新鸿翔无纺布工厂东侧至泽园路,沿泽园路至湖南椰星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沿湖南椰星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岳阳渔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湖南诺方斯新材料有限公司南侧至岳阳联创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在岳阳联创热能设备有限公司南侧折向西北至武广路与金石路交汇处,沿武广路向北至城南大道,沿城南大道南侧200米范围边缘向西至G240(长丰路),沿G240(长丰路)至欣荣明珠小区,沿欣荣明珠小区南侧至向红新村小区,沿向红新村小区南侧向西至湖南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沿湖南向红机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南侧至中发路,沿中发路向北至荣鹿公路,沿荣鹿公路向东至荣湾国际汽贸城,沿荣湾国际汽贸城东侧景祥路向北至学院路,沿德沁路至虎形山桥,沿虎形山桥至滨水东路,沿滨水东路至荣湾湖广场,沿荣湾湖广场北侧至G240(长丰路),沿G240(长丰路)至G240八仙大桥南端处,所围成的闭合区域(包含前述公路、铁路、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的用地范围。示意图详见附件)。
(二)麻塘街道、新开镇全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边界
六、对禁燃区范围进行了哪些调整?
在《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县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岳县政通〔2024〕2号)的基础上增加了麻塘街道办事处、新开镇为禁放区。
七、有哪些举报途径?
7635359(县城管局)、7666777(县公安局)。
八、怎么对燃放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通告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城管局、县公安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职责分工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国家工作人员应当带头遵守通告有关规定,违反通告有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九、实施多长时间?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