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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新墙镇老街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副本遗失声明

  • 2026-06-02
  • 来源:新墙镇

  因保管不善,遗失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副本,现声明作废。

  岳阳县新墙镇老街居委会集体经济合作社(法定代表人:彭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N2430621MF4196201Y,打印日期:2020年4月20日)。

  特此声明。

  岳阳县新墙镇老街居委会集体经济合作社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