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岳阳县2026年度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工作,根据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中央资金畜牧业生产发展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6年我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的绩效目标是全年完成1.49万头能繁母猪良种补贴任务。项目完成后,生猪品种质量大幅提高、养殖效益增加,疾病传播减少,加快推动生猪产业高质量发展,猪肉市场的供应得到保障。
二、项目内容
1.补贴对象。经我县招标后纳入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供精单位,广大母猪养殖者为间接受益人。
2.补贴品种。列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生猪地方品种、培育品种和引入品种。
3.补贴标准。良种公猪精液产品补贴,按照每头能繁母猪每年配种2胎,使用4剂(瓶)精液,每剂(瓶)精液补贴20元。
4.补贴方式。经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招标采购后,确定纳入生猪良种补助项目实施范围内的供精单位,按照补贴后的优惠价格向生猪养殖场(户)提供优质精液,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会同县财政局按月或季度核定配种情况及供精单位提供的《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等相关凭证后,与供精单位结算拨付补助资金。
三、实施条件
1.供精单位要求。供精单位须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配备有种公猪饲养、精液采集、生产检验、动物防疫等专业技术人员,主要岗位技术人员应通过培训考核合格。种公猪站应符合《湖南省种公猪站建设技术规范(试行)》标准,存栏可采精种公猪 30 头以上,供精单位存栏种公猪应为健康无疫的阴性种猪(主要是非洲猪瘟病原学及其病毒抗体检测阴性,口蹄疫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且病原学检测阴性,猪瘟病原学检测阴性,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原学及其病毒抗体检测阴性,猪伪狂犬病病毒gE抗体检测阴性),至少每半年内送有检测资质的县级以上兽医实验室等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种公猪动物疫病和免疫抗体检测要求。
2.种公猪要求。一是种源要求:项目用种公猪应来源于国家生猪核心育种场或地方猪资源场,具备全国种猪遗传评估中心网(http://202.127.45.50)在线打印的系谱档案,经性能测定综合选择指数>100(地方猪种可不打印系谱,不开展性能测定),其中杜洛克猪的综合选择指数采用父系指数值,长白、大约克的综合选择指数采用母系指数值。二是疫病检测要求:种公猪每半年应采样送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县级及以上级别兽医实验室)进行病原检测,检测结果符合以下要求:非洲猪瘟、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原及抗体阴性;猪瘟病原阴性;口蹄疫病原阴性且免疫抗体合格率85%以上;猪伪狂犬病gE抗体阴性。
3.精液产品要求。精液产品外包装应加贴良种补贴专用标签,注明种公猪品种、耳号、精液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病原检测结果等内容。供精单位应每日开展自行检测,并定期送样品至省畜牧兽医研究所等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种猪常温精液》标准(GB23238-2021)要求。
四、实施程序
1.招投标。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会同有关单位,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供精单位、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等内容及标准,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并将合同、中标情况表等资料(纸质及电子稿)报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业发展部备案。招投标可跨县域开展供精单位招标,优先支持参加全省生猪联合育种的种公猪站,精液产品招标价格须比市场价低20元/剂以上。项目实施时间自资金下达之日起计算,年度内完成全部任务,并及时公示项目实施情况。
2.供精单位管理。供精单位实行挂牌管理,建立项目公示栏,公布财政补助标准、精液价格、人工授精服务收费内容及标准、服务承诺及联系方式等,按照招标确定的价格向养殖场户提供优质精液,并按要求建立台账,如实填写养殖场户名称、提供精液及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养殖场户代表的签字、盖章(手印)等。
3.资金结算与拨付。按季度对供精单位提供的《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等相关凭证进行审核汇总,审核汇总后挂网公示七天,根据供精进度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
五、工作要求
1.台账档案。供精单位应及时建立《湖南省生猪良种补贴项目人工授精台账》,台账中养殖场(户)名称、提供精液及人工授精的母猪数量、养殖场户代表签字、盖章(手印)等信息务必真实、规范、完整。
2.精液标签。精液产品包装应加贴标注生猪良种补贴专用标签,注明种公猪品种、精液生产日期、活力水平、保质期以及病原检测结果等技术指标内容。
3.公示公开。项目实施“双公示”制度,一是招标阶段前后,将项目奖补方案及通过招标确定的供精单位、精液价格、配种范围、人工授精收费等内容及标准,进行网上公示;二是按项目进度实施补贴时,将供精数量、补贴金额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并且同期将受益农户名单予以张榜公示,确保项目实施做到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4.信息报送。项目招标完成后,由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将《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供精单位中标情况表》及时报省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畜牧业发展部备案。项目实施过程中,供精单位要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向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上报,再由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汇总后按月逐级上报省畜牧事务中心发展部。
5.工作总结。项目完成后,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及时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年度项目实施情况形成工作总结,12月底前以正式文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
六、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岳阳县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由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主任任组长,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局分管项目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管理和监督,项目组织实施和协调、项目工作进度检查、总结和验收,资金的结算、拨付等。
2.严格监督管理。强化对项目的监督和管理,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适时掌握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协调解决,并及时向上级反馈意见和建议,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进行。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违规问题,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予以严肃处理。
3.规范生产服务。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及时指导和掌握项目进展、猪精液使用、项目资金拨付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弄虚作假、违反规定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4.加强技术培训。结合项目需要,对本县人工授精技术员和养殖户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和技术培训,广泛宣传补贴政策、补贴标准,确保县域内养殖场(户)应知尽知。
5.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向社会公开生猪良种补贴政策,利用县政府网站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宣传,使辖区内能繁母猪养殖场(户)普遍知情,确保项目公开透明。
岳阳县畜牧水产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