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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岳阳县2025学年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政策解读

  • 2025-08-29
  • 来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为规范我县教育收费秩序,维护学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岳阳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教育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岳阳县2025学年中小学教育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岳县发改〔2025〕238号)。现将相关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明确收费项目与标准,实行分类管理

  《通知》对公办中小学的收费项目与标准进行了清晰界定,体现了城乡统筹和学段差异。

  (一)公办学校收费项目:

  1.农村义务教育:仅收取作业本、教辅材料、伙食、校服、课后服务等代收费和服务性收费。

  2.城市义务教育:在农村项目基础上,可收取住宿、研学实践、补办证卡等费用。

  3.普通高中:可收取学费、教材费、住宿费等,其中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为1000元/生/期,其他高中为800元/生/期。

  (二)民办学校收费管理:非营利性民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实行政府指导价;营利性民办普通高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学校自主制定。

  (三)代收费标准明晰:

  1.作业本费:小学至高中每学期不超过7元至20元。

  2.教辅材料费:严格执行“五限”(限年级、学科、范围、数量、总额),并规定了各年级的费用上限(如三-六年级70元内,九年级260元内)。

  3.伙食费:按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核定,并公布了各学段餐费最高限额。

  4.其他费用:如校服费、住宿费、课后服务费等均设有最高限价或明确收取原则。

  二、强调自愿与非营利原则,规范服务性收费

  《通知》反复强调,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营利原则。

  (一)课后服务费:仅限于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标准分农村和城区,每学期最高不超过600元或700元,并对困难学生免费。

  (二)研学实践、校外活动费:按次据实收取,不得预收,严禁以研学名义营利。

  (三)校服、伙食费:必须据实代收,不得营利,收支情况要公开透明。

  (四)严禁乱收费:文件明确禁止将国家课程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收费,如强制购买平板电脑、教育APP、讲义资料、取暖降温、饮水等均不得收费。

  三、强化监督管理与政策保障,维护公平公正

  为保障政策落地,《通知》提出了严格的监管要求。

  (一) 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各学校必须通过固定公示牌、网站等多种形式,公示所有收费项目、标准、依据及投诉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落实减免政策:对国家规定的免学费、免教材费政策学生执行相应减免,并要求学校对家庭困难学生等群体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

  (三)规范退费流程:学生休学、转学等情形,学校需按月退还相关费用。

  (四)严肃收费纪律:发改、财政、教育、市监等部门将加强监督检查,对乱收费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维护良好的教育收费秩序。

  四、总结

  本次出台的收费政策,旨在通过清晰界定项目、严控收费标准、强调自愿原则、加强社会监督,全面规范我县中小学教育收费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家庭不合理的负担,促进教育公平,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