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城市管理(指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下同)和城市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研究拟订相关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全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与城市管理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参与城市建设管理规划设计评审、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论证和公用基础工程设施规划设计审查。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建设;承担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负责系统内城市路灯、园林绿化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维护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组织拟订城市管理方面专项费用的年度计划;负责本系统各单位财务情况的监督管理;审核环卫设施维护、园林绿化维护、路灯维护等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预(决)算;负责本系统各种规费征收的监管。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拟订城市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关闭、闲置、拆除存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核准;负责临时占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许可;负责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及城市建筑垃圾处置审批;负责组织实施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日常管理和环卫基础设施管理。
5、负责宣传贯彻执行户外广告有关政策法规,组织编制城市户外广告设置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城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核;负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和设施的日常监管,对不符合广告规划和城市容貌标准的户外广告定期维护和清理。
6、负责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拟订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维护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审查;负责在城市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及临时占用城市绿地审批;负责砍伐城市树木审批;负责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拟订城市市政公用设施运行作业标准、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负责影响城市道路作业许可。负责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监督检查,加强对城市地下管线、城市照明、供气、加油加气充电设施、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开展日常巡查和运行管理。
8、负责宣传贯彻燃气行业的法规,拟订全县燃气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与管理城市供气和燃气市场。负责拟订本县供气、供热行业标准和技术标准并监督执行。负责县城燃气设施改动审批。负责天然气行业市场管理工作。
9、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市政管理等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10、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1、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等工商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2、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侵占城市道路、违法停放车辆等公安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3、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向城市河道和其他水域倾倒废弃物和垃圾以及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水务管理方面的行政处罚权。
14、行使县城控详规划区范围内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部分行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为正科级。
本单位现有干部职工74人,其中在职人员54人,临聘人员 19人,退休人员1人。局机关内设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股、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股、户外广告股、燃气管理股。除上述内设股室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创建办。局下设四个执法大队:岳阳县规划监察大队(副科级)、岳阳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岳阳县城市管理环境执法大队、岳阳县公安局城管执法大队(接受我局领导);五个服务中心:岳阳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副科级)、岳阳县风景园林绿化建设养护中心(副科级)、岳阳县市政设施运行维护中心、岳阳县城市公园广场维护中心、岳阳县智慧城管指挥中心。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10个股室:办公室、人事股、计划财务股、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股、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股、园林绿化建设维护管理股、户外广告股、燃气管理股。除上述内设股室外,还设有纪检监察室、党建办、创建办。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8777.8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29.78万元,减少5.69%,主要是因为垃圾场整改项目结束,导致收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8764.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46.13万元,占95.2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418.4万元,占4.7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874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33.85万元,占16.41%;项目支出7306.45万元,占83.5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8346.1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6.4万元,增长0.44%,主要是因为2024年二级机构临批项目资金都从局机关划出,2024年临批经费略有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04.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9.25%,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872.81万元,减少16.86%,主要是因为垃圾场整改项目结束,导致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04.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60.4万元,占1.4%;科学技术类支出(类)4.73万元,占0.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51.05万元,占1.19%,卫生健康支出(类)28.53万元,占0.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42.27万元,占70.6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60万元,占1.39%,农林水支出(类)1021.1万元,占23.72%,住房保障支出(类)36.24万元,占0.8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714.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304.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59%,其中:
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 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4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8.05万元,支出决算为4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5.53万元,支出决算为2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769.39万元,支出决算为78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根据我单位业务活动开展的需要追加部分预算经费。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1482.09万元,支出决算为1653.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6%,决算大于年初预算数2023年有部分费用在2024年1月份支付。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7.17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10、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3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年初预算为347万元,支出决算为384.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城市环境卫生提质年中追加资金。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13、农林水支出(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21.1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36.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部分费用在2024年1月份付。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35.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9.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05.5万元、津贴补贴3.28万元、奖金123万元、伙食补助费1.48万元、绩效工资110.5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5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1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3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6万元、住房公积金68.41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95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抚恤金4.99万元、生活补助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奖励金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
公用经费419.5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0.51%,主要包括办公费2.79万元、印刷费2.39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13万元、水费1.29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2.1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3.3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28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11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16万元、委托业务费363.8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福利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2.88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赠与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23.33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392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923.3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6.03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43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69.55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营(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36.92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5、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5.4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4.41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4.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款)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1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法计算百分比,年中追加资金。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与上年相比减少0万元,减少0%,减少0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本年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费用。,与上年相比减少0.81万元,减少8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单位公务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与上年相比增长0.00万元,增长0.00%,增长 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单位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预算,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支出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3个、来宾30人次,主要是主要是其他县市兄弟单位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19.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81.85万元,增长76.5%。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拨款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28万元,用于召开2024年工作部署会议,人数280人,内容为表彰2023年先进工作单位及个人、部署2024年工作;开支培训费0.2万元,用于开展干部中青班学习培训,人数2人,内容为党校干部中青班学习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开支0万元,主要是单位无预算。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7.2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4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7.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9.1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7.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7.2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安执法大队执勤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组织对城管执法、城市环境卫生等9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66.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组织对岳阳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一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14.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明晰;基础数据和会计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县城市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25.4万元,执行数为4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区环境卫生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27万元,执行数为2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区环境执法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区规划控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73万元,执行数为17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风景园林建设养护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3万元,执行数为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市公园广场维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9万元,执行数为7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燃气行业综合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中央隔离护栏防护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市综合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0万元,执行数为1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城管执法其他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56.69万元,执行数为1056.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2、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