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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岳阳县司法局(汇总)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5-08-22 11:02来源: 岳阳县司法局

  2024年度

  岳阳县司法局(汇总)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阳县司法局(汇总)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拟定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和监督实施。

  (二) 指导管理全县基层司法所及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

  (三)负责对全县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四)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五)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的依法治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外法制宣传工作。拟订全县依法治理规划和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协调全县依法治理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的编辑和普法学法检查考核工作;拟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六)指导管理全县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市场;指导律师队伍的行业管理,负责对公证、律师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律师、公证机构及其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对其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七)管理全县涉毒人员特殊人群收治工作。

  (八)组织起草全县司法行政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县司法行政执法与本系统执法检查工作,指导基层法制建设工作,承办本局行政复议、应诉工作;组织有关法律、政策实施情况和司法行政业务的调研活动。

  (九)指导和管理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指导管理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考核奖励和警务工作。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阳县司法局是岳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之一,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共有机关编制78人,其中司法局在职人数73人,离退休人员22人;收治中心核定编制23人,现在职人员23人。

  局机关内设9个股室,分别为:办公室、基层股、社区矫正股、政工股、法治宣传股(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律股、计财股、法规股、法律援助中心;下设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1个二级机构;16个派出机构:荣家湾司法所、步仙司法所、中洲司法所、新墙司法所、月田司法所、新开司法所、柏祥司法所、毛田司法所、公田司法所、筻口司法所、东洞庭湖司法所、长湖司法所、黄沙街司法所、麻塘司法所、杨林司法所、张谷英司法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所属二级机构收治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二级机构,因此202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司法局本级决算以及所属二级机构岳阳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的汇总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516.94万元(含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94.1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70.03万元,减少18.4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日常经费、收治中心的整体搬迁完工。2024年度支出总计2516.94万元(含结余分配0万元及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16.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了570.03万元,减少18.4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日常经费、收治中心的整体搬迁完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422.8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00万元,占90.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22.83万元,占9.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500.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14.04万元,占80.54%;项目支出486.55万元,占19.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00.3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12.69万元,减少21.78%,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日常经费、收治中心的整体搬迁完工。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8.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77%,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78.92万元,减少11.44%,主要是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日常经费,缩减开支。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58.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1028.32万元,占47.63%;其他司法支出280.9万元,占13.0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1.26万元,占2.84%,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68.4万元,占3.17%。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577.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85%,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034.0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6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7.6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6.96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7、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0.29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8、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其他强制隔离戒毒(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8.39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1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障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87.54万元,支出决算为8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54万元,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7万元,支出决算为5.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基本持平;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65.66万元,支出决算为6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38.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26.7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2.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312.1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税收及附加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52万元;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1.52万元。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1.52万元,因年初预算数为0,无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调整;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6万元,支出决算为7.52万元,完成预算的64.83%,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预算的53.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公务接待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55万元,增长33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省、市人大调研、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7.8万元,支出决算为5.52万元

  完成预算的70.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维护费。与上年相比减少0.48万元,减少0.0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维修护理、油费及保险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2万元,占26.86%,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2万元,占73.14%。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开支内容包括:

  无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130人次,主要是省、市人大调研、省司法厅行政执法平台建设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岳阳市司法局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2万元,主要是车辆维修护理、油费及保险支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2.1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68.82 万元,降低35.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4.24万元,用于召开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党纪学习教育工作会议、铁山水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会议,人数320人;开支培训费3.52万元,用于开展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铁山水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人数120人,内容为铁山水资源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11.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2.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6.9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56.77%,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43.23%。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绩效评价情况的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90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1.43%。组织对2024年度0 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4年度1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52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社区矫正”“普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经费”等5 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制定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培训与安置率90%。2、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加强法律服务工作,提供坚强法律保障;深化人民调解工作,提供稳定社会氛围;开展行政复议应诉,保障人民权益

  组织对“岳阳县司法局”1 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8.8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4年我局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部门“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如有)。

  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3 万元,执行数为43 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确保社区矫正对象四个不发生;二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法治建设。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专业人员编制不足;二是相关单位协调机制不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单位协调机制;二是增加专业人员编制。

  社区矫正项目绩效自评综述:制定了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罪犯的监管、教育和考核奖惩,承担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培训与安置率90%。  。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部门评价项目数量3个以内的,至少将1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部门评价项目数量大于3 个的,至少将2 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考《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财预〔2020〕10 号)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20〕7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是指用于人大、政协、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发展与改革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税收事务、审计事务、人力资源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商贸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事务、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民族事务、档案事务、民主党派及工商。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是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包括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和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统一管理的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四、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支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政府采购: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基本工资:反映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包括公务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各类学校毕业生试用期(见习期)工资、新参加工作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工资;军队(武警)军官、文职干部的职务(专业技术等级

  十一、津贴补贴:反映经国家批准建立的机关事业单位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地区附加津贴、机关工作人员岗位津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殊岗位津贴补贴等。

  十二、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十三、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代扣的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不在此科目反映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阳县司法局2024年汇总决算公开表.xlsx
岳阳县司法局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
岳阳县病残吸毒人员收治中心2024年决算公开表.xlsx
2024年岳阳县司法局绩效自评.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