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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县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服务指南
2026-09-07 10:06来源: 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一、行政相对人的救济方式和途径

  行政相对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权、申请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

  行政相对人依法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岳阳县交通运输局进行陈述和申辩、申请举行听证;依法向岳阳县司法局提出行政复议;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

  二、监督举报和投诉渠道

  有关行政综合执法的举报和投诉由岳阳县交通运输局政策法规股受理。

  (一)现场投诉: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10号,岳阳县交通运输局403办公室。

  (二)电话投诉:

  1.信访投诉:0730-3058206;

  2.纪检投诉:0730-3058405;

  3.执法监督:0730-3058403;

  4.执法投诉:0730-3058399。

  (三)信函投诉: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10号,岳阳县交通运输局403办公室。邮编:414100。

  三、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岳阳县荣家湾镇兴荣路10号岳阳县交通运输局。

  (二)办公时间: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